科技发展函〔2021〕18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96号,以下简称《通知》,可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安排,明确我部为“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2021年度相关定向项目推荐单位。为做好项目择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在认真学习《通知》要求,深入了解2021年指南内容、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申报资格要求(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等基础上,组织开展相关项目申报工作。
二、请有意向牵头申报或参与的单位根据指南内容和本单位实际,加强沟通协作,按照“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原则,合理组建项目团队,科学提出课题设置方案。团队参与单位与人员必须符合《通知》中关于项目申报单位及人员的各项资格要求。
三、请牵头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意向表(见附件),并于2021年8月9日前反馈我司(盖章扫描件发送至wangqi@mot.gov.cn),逾期不予受理。
我司将综合各单位申报意向、团队研究基础等,按程序产生最终推荐科技部的申报团队,原则上每个项目择优推荐1个团队。
联系人及电话:王祺 010-65292869,邢凡胜 010-65292816。
附件:项目申报意向表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2021年7月26日
附件: 项目申报意向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