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总体要求
从制度和法规上落实平等对待民企部署要求,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从思想和认识上增强为企服务责任意识,更大力度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助推民营企业在“四个走在前”重大任务中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
二、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制度支撑
1.落实市场准入“非禁即入”。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民间投资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机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
2.加强各类涉企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坚持尊重市场、竞争优先、依法审查、强化监督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对政策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重点审查,同步完善审查机制和程序,健全审查保障措施。
3.落实民企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同等地位。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完善招投标事中事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息公示制度,加大查处限制及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加招投标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政策环境
4.支持民营企业拓展能源等领域业务。落实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要求。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光伏发电等可再生电源项目和火电项目市场竞争。
5.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社会服务领域项目。鼓励民营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依规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学校。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成为区域性、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主体,建设一批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民营企业依法依规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行业领域项目建设和运营。
6.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健全重大项目发布和重要政策宣传推介机制,支持民营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深入推进千企技改,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力度,推动民营企业向智能化改造和产品高端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7.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民营企业抢抓国际产业分工深度调整机遇,深化国际产能合作,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
四、进一步助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8.加大民营企业培育力度。实施进一步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相关政策,落实个体工商户转企业相关政策,支持民营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引导民营企业专注细分市场产品的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培育,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9.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支持民营企业承担重大科技战略任务和重大科学技术项目攻关,引导商业化、资本化的社会资金参与支持重大专项研发。加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和专利基础信息资源等向民营企业开放力度,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的科研成果评价制度。
10.引导民营企业深化改革。引导民营企业构建现代企业产权结构,推进股权多元化。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加快建立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
11.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省级重大战略。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建立跨国、跨省市、跨产业链合作机制和合作模式,积极对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海大都市圈建设等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以及北京、上海、杭州等重点城市产业创新合作,加强与重点央企、头部企业密切对接,开展产业推介和供应链对接等系列活动。
五、进一步提高资源要素保障能力
12.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构建更加合理的风险共担机制,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创新金融产品服务,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13.加强民营企业用地服务保障。在无锡市范围开展产业用地全域更新行动,加快推动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依法利用低效用地,依托锡地云平台,引导项目优先利用存量土地,提供用地审批专班服务,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推动实现“地等项目”。
14.拓宽民营企业用工渠道。围绕物联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465”现代产业集群,实施优势产业链、卓越产业链人才引进计划。促进人才流入,健全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社会保障等接续政策机制,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
15.降低民营企业用能成本。加强转供电价格监管,严格落实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确保民营企业及时足额享受降价红利。
六、进一步加强企业权益法治保障
16.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益。完善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包容和鼓励民营企业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
17.强化市场监管“无事不扰”。加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执法职责要求实行市、市(县)区、镇(街道)分类分级监管,避免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
18.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严大快同”。依法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推动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发挥无锡知识产权法庭作用,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依法实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七、进一步营造企业敢干社会氛围
19.营造“尊商重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加强民营企业家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富有无锡特色、顺应时代潮流的企业家培育和成长经验。
20.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强调对国企、民企一视同仁,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成自家人。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机制,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制度,切实为民企解难题、办实事。
21.推动企业服务“有求必应”。深入开展“进万企、解难题、促发展”挂钩服务,发挥好企业护商专员和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及时回应解决民营企业关心的项目、政策、法律、融资、环保、安全、要素保障等问题,加强服务资源整合与联动,为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凝聚优质资源。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