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类别及支持方式
1.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通过市级备案的,给予不超过70万元的补助;已备案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根据新型研发发展质效,择优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2.省级研发机构建设奖补:对2023年新建省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3.科技创新券资助:按照与省创新券1:1的比例(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提供资助经费。
二、申报条件和实施方式
(一)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1.新型研发机构备案
(1)符合新型研发机构的功能定位,具有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具有开展科学研究的成熟条件;
(2)地方政府、人才团队与第三方(高校、企业、创投资本)签订共建协议;
(3)须为我市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运行公司且带有“研究院”字样或“研究”字样;
(4)人才团队货币化出资到账额不低于总注册资本的15%,总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5)依托世界一流大学(A类)、一流学科、中央和国家级科研机构或省级以上重点科研平台建设;
(6)具有高水平研发队伍,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
(7)具有独立的研发场地,具有开展高水平研究需要的实验仪器设备。
实施方式:由符合条件的在建新型研发机构自愿申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上报,由市科技局组织考核评估。
2.新型研发机构绩效奖补
(1)申请单位为2020、2022年备案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以研发服务为核心功能,重点服务徐州市“343”创新产业集群;
(2)申请单位自备案(或上一评价周期)以来取得明显建设成效;
(3)申请单位主营业务以科技服务收入为主,为单一关联单位(有股权关系)的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超过30%;
(4)申请优秀、良好档次的单位相关财务数据须由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5)申请优秀档次的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2024年5月31日前列入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
②2024年5月31日前纳入省列统新型研发机构管理;
③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实施方式:已备案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填报年度运行情况报告,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上报。
(二)省级研发机构建设奖补
实施方式:采取定向组织方式。由符合奖补条件的单位自愿申请,按要求提供材料,各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上报。
(三)科技创新券资助
实施方式:按照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公布的江苏省科技创新券联动地区配套兑付资助清单,分批次予以兑付。
三、申报方式
申报端口于2024年9月25日开放,于10月17日关闭。纸质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
登录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http://xzkcgl.xsti.net/xuzhou/index),按要求在线填报。
四、联系方式
网络相关事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服务部
电话:0516-83852410 联系人:仲 超
项目受理事宜:市情报研究所综合业务科
电话:0516-83842574 联系人:张鲁洋 郭卉
项目咨询:市科技局平台机构处 电话:0516-83842134
联系人:蒋谷硕
李聪(省级研发机构建设奖补、科技创新券资助)
张兆祥(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新型研发机构绩效奖补)
监督投诉:市纪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组
电话:0516-80805917 0516-80805937
邮箱:xzsjwpzdswjjz@163.com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