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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2021年测绘资质单位省级监督检查结果的通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开2021年测绘资质单位省级监督检查结果的通知

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提升测绘地理信息产品质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969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的通知》(苏双随机联席办〔2021〕1号)要求,我厅组织实施了2021年测绘资质单位省级监督检查,共检查36家省内测绘资质单位和4家外省在苏从事测绘活动的测绘资质单位。现将检查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开。

受检单位要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标准理念,全面履行法定义务,落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规范生产组织实施,不断提升单位管理水平,提供优质测绘服务。存在问题的受检单位,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整改工作。我厅将适时对整改情况组织抽查,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辖区存在问题的单位落实整改,不断提升监管工作水平。要强化监督检查结果应用,大力营造依法测绘、优质服务的浓厚氛围,共同推动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1年测绘资质单位省级监督检查结果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 2021年测绘资质单位省级监督检查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