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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商务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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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连云港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选树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对商务领域申请企业进行了初审,现将2023年度市级商务领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或方式之一提出意见:
1、传真:0518-85825823。
2、电子邮箱:lygltc737@163.com。
3、通信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振兴公寓4号楼406室,连云港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邮政编码:222006。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8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2023年度市级商务领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拟推荐名单》
连云港市商务局
2023年9月20日
附件:
序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业类别
1
连云港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春晓生活购物中心
91320706MA20FTCLXW
超市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销售分公司
91320703675472700P
石油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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