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科学技术局 徐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一、政策支持
1.企业研发机构能力提升
省级最高不超过20万元,市级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新型研发机构备案
对通过市级备案的,给予不超过70万元的运行补助。
3.新型研发机构绩效奖补
择优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4.科技服务机构能力提升
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运行补助。
5.省级研发机构建设奖补
对2022年新获批立项建设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2022年新获批立项建设的省级公共服务平台(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6.科技创新券资助
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
二、支持重点
企业研发机构能力提升、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新型研发机构绩效奖补、科技服务机构能力提升、省级研发机构建设奖补、科技创新券资助项目六类。
三、申报条件
1.企业研发机构能力提升
(1)拥有市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研发机构;
(2)满足以下条件任意一项:
①2020-2022年省、市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评“优秀”等次;
②2022年度新获批立项建设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③列入省、市“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计划”培育库;
④江苏省研发型企业;
⑤江苏省研发管理体系贯标企业(有效期内);
⑥江苏企业(研发机构)创新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
(3)企业研发投入达到一定规模且逐年提升;
(4)近2个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
(5)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
(6)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企业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申请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申请5项以上(须为自主研发,且申报企业为第一申请人或权利人)。
2.新型研发机构备案
(1)地方政府、人才团队与第三方(高校、企业、创投资本)签订共建协议;
(2)须为我市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运行公司且带有“研究院”字样;
(3)人才团队货币化出资到账额不低于总注册资本的15%,总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共建协议中的企业方,注册资本实缴出资额应不低于人才团队实缴额,或实缴占认缴比例不低于人才团队的相应比例;
(4)依托省级以上科研平台;
(5)具有高水平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
(6)拥有独立的研发场地,自购实验仪器设备不低于30万元。
3.新型研发机构绩效奖补
(1)申请单位为2019、2021年备案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以研发服务为核心功能,重点服务徐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科技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0%,为单一关联单位(有股权关系)的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超过30%;
(3)相关材料及数据须由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技术交易额已在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4)申请优秀档次的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2022年12月31日前的列统规模以上企业;
②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4.科技服务机构能力提升
(1)申请单位为纳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M门类73大类“研究和试验发展”和75大类“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
(2)2022度1-11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速高于30%。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本计划项目(指南代码5001-5006)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可同时申报本年度其他计划项目。在研市级计划项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本计划项目。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3.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五、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于5月29日-6月28日登录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http://xzkcgl.xsti.net/xuzhou/index),线上提交申报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同时于6月29日-7月5日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至各县(市、区)科技及财政主管部门;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申报汇总表(纸质2份)并加盖公章后,一份由各县(市、区)财政主管部门邮寄至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另一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窗口。
六、联系方式
网络相关事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服务部
电话:0516-83852410 联系人:仲超
项目受理事宜:市情报研究所综合业务科
电话:0516-83842574 联系人:张鲁洋 郭卉
项目咨询:市科技局科研条件处
电话:0516-83842134
联系人:李广阔
张兆祥(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新型研发机构绩效奖补、科技服务机构能力提升)
李聪(企业研发机构能力提升、省级研发机构建设奖补)
张琦(科技创新券资助)
监督投诉:市纪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组
电话:0516-80805917 0516-80805937
邮箱:xzsjwpzdswjjz@163.com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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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2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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