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人才发展
日前,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3年1月17日起正式施行。《通知》的出台,进一步规范细化了项目制培训,有利于更好地助推“十四五”时期苏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发展。现对《通知》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02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若干意见》(苏人社发〔2022〕10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苏人保职〔2022〕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打响“吴地工匠”技能人才品牌,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更好地助推“十四五”时期职业技能培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实施“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培训对象
劳动年龄段的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城乡劳动者,主要为:本市户籍劳动者、持本市居住证的外来户籍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等。财政供养人员除外。
(二)关于培训主体
依法合规设立、具有职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企业等。
(三)关于培训模式
鼓励培训形式多样化,可根据培训项目的特点,探索采取纯线上或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培训模式。
(四)关于确定培训目录和承训机构
培训目录由各地人社部门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提出,并会同当地发改、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审。
承训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由各地人社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组织评审。
(五)关于培训实施
培训单位应按培训方案完成培训课程,真实、完整记录培训过程,并做好培训签到、台帐资料收集存档、效果监测等培训管理工作,培训结束后对参训人员组织考核。培训总课时应不低于35课时。
(六)关于培训补贴
线上培训:不超过15元/课时/人。
线下培训:不超过30元/课时/人。
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地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
关于实施“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的通知
2023-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