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一、支持方式
1.重点领域攻关项目: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2.产业前瞻技术研发项目、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
3.均采用前资助形式予以支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予以立项,在项目执行期到期后半年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二、支持重点
1.对提升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有引领作用的新型能源关键技术攻关;
2.智能网联汽车、节能减排技术、智能电网等未来前沿领域;
3.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安全生产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4.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单位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联合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和协同创新。
三、优先支持
1.优先支持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2.优先支持高层次人才牵头的项目、与国内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的项目和能为完成任务提供充足自筹资金的项目;
5.优先支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在库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的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应为在常州市行政区划(除溧阳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科研院所;
2.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规定进行年度会计核算。项目申报时,企业应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和本年度研发投入预算情况;
3.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科技支撑)或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
4.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装备和产业化条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配套资金,申报单位自筹资金(不包括联合申报单位)应不低于申请资助金额。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科技支撑)或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
(三)申报项目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方向。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2.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
3.本次申报的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科技支撑)项目完成时,须新增申请1件以上发明或2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知识产权、样机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项目产品市场需求明确;
4.存在相关情况的不予申报。
五、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于4月29日17:00前线上申报(www.czcycx.com),并于5月13日17: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相关材料至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科技项目服务科。
六、联系方式
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科技项目服务科 沈才俊/黄浩艳 0519-88101380/88105072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0519-88120195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张磊 0519-85681525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科技支撑)项目的通知
2022-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