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0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苏科区发〔2021〕172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全国高校院所与江苏企业联合开展科学研究,促进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推动江苏企业科技创新,根据省人才办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苏科区发〔2021〕64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1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属指导性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0年和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入选对象。
二、申报条件
合作双方签订了责权利明确的“五技合同”,且合作企业已实际投入高校院所3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并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合同认定登记。合作双方建立了产学研合作“校企联盟”,并在技联在线网站“校企联盟备案系统”完成备案登记。
三、申报要求
1、以高校院所为主体申报(请合作企业协助),向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申报。请各地科技局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2、申报2021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书”原件1份。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请各设区市科技局于10月8日前将本地区“项目申报书”汇总后报送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
咨询电话:025-83363139。
附件:1、2021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书
2、申报补充说明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1-2.pdf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
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