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一、政策支持

1.对批准创建或建设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分年分类给予奖补支持;

2.各地可结合实际创新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通过折股量化、收益分红等方式让农民直接受益,切实发挥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带动农民增收作用。

二、申报条件

1.建设内容和申报条件要求继续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9号)执行;

2.重点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聚焦稻谷、牛羊、淡水养殖、天然橡胶、设施农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适当兼顾其他优势特色农产品;

3.项目申报区域应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同时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规划以及本省份农产品发展规划布局,把握产业梯度转移的机遇,提高项目布局的前瞻性、科学性和耦合性;

4.发挥平台集聚效应,加快以种业为重点的农业科技创新,大力发展智慧农业,配套组装和推广应用现有先进技术和装备,探索科技成果熟化应用有效机制;

5.注重延长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市场品牌销售等,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细化实化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的具体举措,统筹产业增效、就近就业和农民增收,把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农村、留给农民。

三、材料报送

经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党组会或常务会研究并报省级政府审定同意后,各省份于2023年3月27日前报送申报材料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分别报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各1套,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乡村产业发展司各2套,并附电子文档光盘)。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