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宿迁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管理规范,依法经营纳税,依法规范用工;
3.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二、支持重点
2021年度验收、发布的标准化项目,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制(修)订标准项目、产业标准化项目好和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三、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单位于2月28日前线上(http://fa.suqian.gov.cn:8080/)和线下同步申报,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市场监管部门。
四、联系方式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 王莉莉 84358617
市财政局政法处 孔菡 84363150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