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政策支持
1.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投资补助:每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
2.支持首轮掩模制版/工程流片费用:产品支持总额不超过8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3.支持购买IP开展高端芯片研发: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4.支持建设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每家不超过500万元;
5.鼓励集成电路企业规模做大:不超过该年度企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份额。
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2021年度销售规模(下同)首次达到1亿元;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2021年度销售规模(下同)首次达到10亿元;
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次达到5亿元;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首次达到50亿元;
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次达到10亿元;
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首次达到100亿元。
二、申报主体
1.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投资补助:在常注册的各类投资基金管理机构。
2.支持首轮掩模制版/工程流片费用:常州本地范围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质(原由工信部认定的资质)。
3.支持购买IP开展高端芯片研发:常州本地范围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质(原由工信部认定的资质)。
4.支持建设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
5.鼓励集成电路企业规模做大:2020-2021年连续2年应税销售收入正增长且2021年度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常州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等研发、生产、运营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组织;
2.诚信经营、依法管理和履行社会责任,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地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
(二)分类条件
1.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投资补助
基金规模超过1亿元(含),实际投资常州范围内集成电路项目,投资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
2.支持首轮掩模制版/工程流片费用
掩模、流片开票日期在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之间。
3.支持购买IP开展高端芯片研发
企业直接购买IP(知识产权)并用于研发,且开票日期在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之间,卖方应为专业IP提供商或者晶圆代工厂。
4.支持建设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1)平台符合政策与规划要求,已实际建成并开展集成电路相关公共服务;
(2)具有共用平台性,为集成电路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平台2021年度服务本地集成电路企业达到10家及以上,且实际购买设备及软件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
(4)平台服务场所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
5.鼓励集成电路企业规模做大
2020-2021年连续2年应税销售收入正增长且2021年度销售达到一定规模。
四、申报材料
(一)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投资补助
1.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投资补助项目申报表;
2.基金管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支持首轮掩模制版/工程流片费用
1.支持首轮掩模制板/工程流片费用项目申报表;
2.流片加工业务统计表;
3.与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签订的工程流片加工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通过第三方服务平台委托流片,需提供与服务平台之间的流片加工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芯片版图缩略图;
5.MPW或工程流片产品的情况说明;
6.反映申报单位自主创新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供需双方无关联关系承诺书。
(三)支持购买IP开展高端芯片研发
1.支持购买IP开展高端芯片研发项目申报表;
2.购买IP情况统计表;
3.购买IP的采购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境外购买IP的需提供中英文合同文本、形式发票、转账凭证等;
4.购买IP的研发产品情况简介及产品供销合同;
5.供需双方无关联关系承诺书。
(四)支持建设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1.支持建设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表;
2.平台采购相关设备及软件清单;
3.平台建设方案;
4.2021年度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5.采购的相关设备及软件清单、购置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等;
6.平台服务主要客户名单、发票及付款凭证等相关公共服务绩效证明材料;
7.供需双方无关联关系承诺书。
(五)鼓励集成电路企业规模做大
1.鼓励集成电路企业规模做大项目申报表;
2.企业2020-2021两年经营情况简介:公司架构、股东情况、经营业绩、人员构成、研发投入与占比、主要技术及产品情况、重点项目、设备采购、未来发展规划及目标等;
3.2021年度税务部门纳税证明材料;
4.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企业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带二维码)。
五、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于5月26日前线上申报(http://www.czcycx.com/),同时线下向项目所在地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辖市(区)工信部门于6月2日前统一汇总并报送至常州市工信局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集成电路办:0519-85681294
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0519-85681838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常州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