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市监广发〔2022〕47号
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十四五”广告产业发展规划》已经2022年3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第5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十四五”广告产业发展规划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