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州市工伤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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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州市工伤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通知

常人社发〔2022〕29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工伤保险工作效能,充分发挥工伤保险职能,根据省厅关于全省工伤保险扩面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度常州市工伤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照《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托省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有关工作要求,加快建设全市全民参保信息系统,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动,不断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提升工伤保险管理水平,提高工伤保险保障能力,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增强工伤保险基金健康运行能力,切实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新时期我市工伤保险工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贯彻实施“532”发展战略,建设祥和美好、安全稳定的现代化常州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有效促进工伤保险扩面征缴

1.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持续推动尘肺病、危险化学品和建筑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贯彻实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推动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等技工院校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按照上级部署,落实快递末端备案网点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实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优化完善新业态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

2.强化行政经办齐抓共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先行支付等业务中,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线索的,应做好信息登记,定期移交属地劳动监察部门开展核查工作。属地劳动监察部门督促单位依法参保,并将处理结果按时反馈,形成工作闭环,在核查中发现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异常的,及时通知属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缴费基数核定。

3.加大全民参保征缴力度。通过建设我市全民参保信息系统,多部门数据共享比对,精准锁定工伤保险扩面目标企业和人群,采取多种方式跟踪处理企业单位参保缴费和基数申报情况。对增减人数变动大、缴费基数水平下降多的企业开展调查核实,对违规增减人员的企业要求进行整改。

(二)全面推进工伤预防工作

4.持续深化工伤预防协同。工伤保险基金各核算单位应建立工伤预防委员会或联席会议机制,横向整合成员单位优势资源,开展信息交换、数据共享等工作,及时对各类安全隐患、工伤事故苗头性问题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现象重点治理。加强市、区两级纵向联动,支持溧阳市、武进区建设工伤预防教育培训基地,推动预防工作落地见效。

5.有序推进工伤预防项目。在做好工伤预防宣传等常规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体验式”、“体检式”工伤预防项目,重点抓好全供应链协同工伤预防项目往纵深拓展,完成年度工伤预防项目指标。会同应急管理部门贯彻实施危化品行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全面落实工伤预防全国重点联系城市的各项任务。

6.科学统筹工伤预防费用。科学提高预防费使用效能,全年工伤预防费用使用不低于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1.6%,工伤预防费向培训倾斜,培训费使用占比不低于年度工伤预防费支出的70%。工伤预防费使用应严格按照《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要求执行。

(三)持续优化工伤康复机制

7.推进协议机构合理布局。坚持区域布局与康复需求相匹配的要求,有序增加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整体构建康复协议机构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多点布局的网格化优势,提升工伤康复的便捷性,扩大工伤康复服务的覆盖面。鼓励民营康复医疗机构参与工伤康复工作。

8.提升工伤康复服务水平。树立“早期康复”的工作理念,构建“先康复再鉴定”工作机制,拓展康复对象筛选渠道,从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各环节筛选康复对象。定期邀请康复专家现场开展康复价值评估,简化工伤康复申请流程,发挥线上数据传输优势,为康复对象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建立科学高效的康复效果评价制度。

9.开展门诊康复试点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康复协议机构积极探索门诊康复工作,试点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工伤门诊康复。加强资源整合,促进住院康复和门诊康复的优势互补,提供更贴合康复对象实际需求的康复服务。全方位梳理门诊康复管理的难点和风险点,积极研究工作方案和防范对策。

(四)不断提升认定鉴定水平

10.依法依规开展工伤认定。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及部省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做到工伤认定案件调查事实清楚、适用条款准确、认定程序合法;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交流,健全完善疑难案件研讨、工伤认定例会、典型案件评审等多项工作机制。

11.高效便民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基金各核算单位要按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做好本区域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受理和鉴定结论的送达工作。在溧阳市试行骨科鉴定本地组织、市区专家与本地专家共同鉴定的工作模式,为本地区工伤职工提供“家门口”的便捷服务。

(五)严格规范工伤待遇支付

12.搭建全流程工伤医疗管理体系。优化全市工伤医疗定点服务机构布局,完善工伤医疗服务协议管理;逐步扩大纳入联网结算的费用范围,推进定点机构联网结算改造,提高联网结算惠及面;结合线上线下审核方式,优化医疗费用审核模式;落实定点机构考核办法,规范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行为。

13.完善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及追偿。开展先行支付法律知识培训,提升经办团队法律素养;严把先行支付入口出口关,审慎把握受理审核条件;统一和完善经办追偿各项流程,共享有益经验,研讨疑难案例;联合第三方机构专业力量,切实提升先行支付后的追偿工作效率。

(六)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力度

14.重点行业专项治理。针对电梯安装业、建筑业、新业态等行业领域“缴费低、事故多、费用高”的特点,开展重点领域和行业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做实电梯安装业缴费基数,落实建筑业动态实名制参保,严审新业态工伤保险参保条件,不断降低高危人群工伤事故发生率。

15.异常参保专项治理。严审用人单位参保登记申请材料,将参保单位和工伤待遇申报单位不一致的情况作为双随机稽核线索;严防出现多收取工伤保险费的情况,通过大数据信息比对将工亡人员纳入停保范围;严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当月先参保后回退操作行为,对同一对象连续出现多次该行为的单位进行风险预警,并移交属地劳动监察部门实施劳动用工检查。

16.待遇补偿专项治理。严密防范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保险补偿全流程核验工伤职工身份,防止冒名顶替;严格把关申请材料真实性,加强对疑点材料的比对验证;规范待遇支付流程,科学设置岗位与权限,审核把关支付对象;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情形,加强审核校验与控制。

三、工作步骤

(一)行动筹备阶段(2022年1-2月)

加快推进我市全民参保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大数据比对,精准锁定目标单位和人群,为下一步精准扩面打下基础。科学设置和分解工伤保险年度扩面工作任务,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压实主体责任,确定工伤保险年度工作考核评估方式。

(二)启动实施阶段(2022年2-12月)

召开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明确工作目标,分配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和部门紧扣专项行动任务分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持续跟踪任务完成进度。定期梳理工作难点堵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加强业务交流和协作互助。

(三)总结考核阶段(2023年1月)

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落实考核机制,对各地区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价。认真总结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宣传和推广,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逐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为下一年度工伤保险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打下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市工伤保险扩面增效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人社局分管工伤保险的副局长任组长,各辖市(区)人社局分管领导、市人社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并设立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承担日常工作,督促各辖市(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各负其职、互相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伤保险扩面增效工作大格局。

(二)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各地区的考核评估工作,将年度工伤保险扩面增效任务指标分别纳入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和年度辖市(区)人社工作综合考评等考核评价体系中。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程跟踪问效,实时关注各地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定期监测和及时预警基金运行情况,对各辖市(区)、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动态督查,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加强信息沟通联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手段,协同人社相关部门,借助人才招聘、校企合作等平台广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协同工伤预防委员会成员单位中的行业主管部门,对主管的行业企业开展工伤保险宣贯活动,做到政策找人、服务找人。同时,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面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增效的良好氛围。

 

附件:常州市工伤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任务分解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工伤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任务分解.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