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通科资〔2022〕80号
各区科技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南通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南通创新区人才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集聚全球创新资源,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开放合作,根据《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21〕6号)、《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通科发〔2022〕40号)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南通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2年度南通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支持企业面向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国家或地区,围绕我市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16条优势产业链领域关键技术需求,开展跨国(境)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和技术服务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 申报单位应为在南通市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研发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2. 申报单位为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原则上应建有市级以上(含市级)研发机构,设有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研究开发辅助账,近三年享受过科技创新政策。
3.申报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建有研发准备金制度,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二)申报项目
1. 申报项目符合《指南》支持领域和申报条件,技术成熟度高,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
2.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实施所能实现的技术创新突破、技术创新成果、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预期目标,目标应在项目信息表中明确并可考核,并须将预期目标分解到各阶段计划中。
(三)项目负责人
1. 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员工,且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任务。
2. 项目负责人应无市级在研科技计划项目(临床医学中心和新型冠状病毒科研攻关专项除外),且未申报基础科学研究和社会民生科技、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2022年度市级计划项目。
3. 本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三、有关要求
1. 全面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需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作相应处理。
2. 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等方面要求。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申报单位必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境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
3. 切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申报事项
(一)申报流程
1.网络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南通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info.net.cn/)注册(已经完成有效注册的除外),以项目申报用户身份填写《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必备附件和佐证材料同时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项目管理系统申报说明)。同时,A4纸打印申报材料(信息表和申报书需在申报系统中生成并带水印打印),确保与申报系统提交内容一致,按封面、目录、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等顺序,平装成册,一式三份报项目主管部门。
2.属地推荐。各申报单位所在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地项目组织以及企业申报资格、申报材料审核,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查把关,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推荐意见,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3. 项目立项。市科技局根据《南通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通科计〔2021〕194号)、《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通科发〔2022〕40号)等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二)申报时间
本轮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周二)17:3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日(周五)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1. 2022年南通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2年9月1日,项目实施期限按指南要求执行。各项目主管部门将符合申报要求并同意推荐的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连同项目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服务部。报送地点: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1号楼103室。
2. 申报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预判的原则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预期绩效目标应能客观反映项目实施后所能达到的技术创新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对未制订预期绩效目标或目标不明晰、不合理的,不予立项资助。
综合业务咨询:对外合作处 沈春燕,0513-55018901;
项目服务部 刘 华,0513-55018840。
项目管理系统技术咨询:0513-55018918、0513-55018909。
附件:
1. 2022年度南通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指南
2. 2022年南通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财政局
2022年7月8日
附件: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