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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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59号)、《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商建函〔2022〕11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4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江苏省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26号),在全市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持续打响“新能源之都”城市名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聚焦完善体制机制、破除制度障碍、加快改革创新,切实降低企业内外贸市场转换的制度成本,不断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持续推动内外贸高效运行、深度融合、顺滑切换、相互促进,构建全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25年底,确定不少于25家省级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培育并形成3个以上内外贸一体化产业集群,外贸进出口总体实现稳规模优结构、出口有增长、进口补短板、跨境电商再翻番,培育行业领先、国际竞争力较强的跨境电商企业50家以上,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3项以上,建成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园区2家,知识产权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不少于10个,信用保险三年支持企业国内贸易规模累计超过100亿元,建设3个以上内外贸一体化相关产教融合品牌专业,新增3个以上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养跨境电商专业人才300人以上,形成1条以上试点经验,总结2个以上典型实践案例。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制度体系。结合完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各项工作部署,加快梳理全市市场主体开展内外贸经营时遇到的制度性障碍,推动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妨碍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规定,推动健全有利于内外贸一体化的制度体系。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清理纠正地方保护、破除隐性壁垒。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指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按要求推广应用公平竞争审查监测评估系统。(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标准认证衔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行业组织、专业机构等开展国内国际标准比对,参与各类国际标准制修订,承办各类国际标准化活动,促进国内国际标准转化,提升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鼓励本地检测认证机构与国际知名检测认证机构的在常分支机构深度合作,提供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动力电池、光伏组件、储能电站、一体化能源站等产品和服务认证,帮助新能源领域重点企业产品出口取得国际互认证书,积极拓展国际业务。按要求推动相关认证机构优化3C认证办理流程,为转内销产品的3C认证提供便利化措施。支持中欧(常州)检验检测认证国际合作产业园进一步做大做强,吸引集聚更多的国内外知名检测认证机构,打造检验检测认证产业的先行示范和战略高地,更好地为企业拓展国内国际市场提供政策咨询、产品检验检测和认证等“一站式”综合服务。鼓励水产品、畜禽产品、园艺产品、食品及其添加剂等出口农业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开展ISO(国际标准化组织)、GAP(良好农业规范)、HACCP(危害分析和临界控制点)等国际认证认可。鼓励森林经营单位和林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积极参与森林认证,扩大森林认证影响,提高消费者认知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一体化经营市场主体。在贸易型企业、生产型企业、平台型企业和商品交易市场中分批培育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加强跟踪服务。加快推进商品专业市场数字化转型,积极拓展内外贸线上线下融合。支持外贸企业利用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社群拼团等形式拓宽线上销售渠道,自建线上内销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加强资源整合,优化国际营销体系,增强全球供应链组织能力。加强对内外贸一体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培育。壮大航运市场主体,发展规模适应、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绿色智能的内外贸兼营航运企业。支持企业应用自主创新产品、技术、装备建设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示范工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常州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围绕光伏、动力和储能电池、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地坪地材、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开展内外贸一体化产业集群示范创建。持续开展“苏新消费”四季主题购物节活动,不断提升“龙城嗨购节”“江南美食之都”“常州网上年货节”“龙城夜未央”等常州消费品牌综合影响力。充分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世界新能源博览会等境内国际性展会拓展内外贸销售渠道,积极参与“江苏优品·畅行全球”“江苏优品·数贸全球”等系列贸易促进活动,持续举办“跨境商品汇(惠)常州”购物节,持续推进省、市两级公共海外仓建设。支持跨境电商企业电子缴税,优化海外仓申报流程,完善跨境电商进出口退货措施。推进“菜鸟华东进口中心仓”业务,鼓励进口企业在综合保税区落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中心仓。构建内外联通的现代物流网络,提升完善常州奔牛国际机场国际航空货运配套设施,推动增开国际货运航线航班。完善铁路货场建设,加密海铁联运班列,构建“水水中转”、江河海一体化运输新模式,加密常州录安洲长江码头至上海洋山港集装箱班轮航次。开展海铁联运电子化“一单制”省试点工作,推动常州市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打造内河集装箱运输网络,建成投运溧阳港集装箱码头,形成运河东港、金坛港、溧阳港联动机制,内河集装箱航线达到6条。推广交邮融合服务一体化,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通道。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到2025年,建设或改造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或快递产业园区不少于3个,镇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不少于1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不少于400个。(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常州海关、常州海事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释放内外贸经营活力。持续实施外贸强基、护航、创新三大行动,扩展服务领域和覆盖范围,引导鼓励内外贸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在境内外参展、国际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国际标准体系认证、绿色贸易等方面给予支持,增强企业国际化竞争能力。加快推进跨境电商与海外仓、外贸综合服务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发展,叠加政策优势,助力更多跨境电商中小微企业合规高效出口。集聚优势资源,培育发展本土专业型、综合型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支持重点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发挥平台辐射效能和规模效应,带动更多企业转型发展。支持具备产业链供应链服务整合能力的企业搭建垂直型跨境电商平台,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进口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发展“保税仓+直播”“体验店+直播”等新模式,推动“网购保税进口+实体新零售”试点,发展“前店后仓”“即买快提”等跨境商品提货模式,完善监管方式,扩大消费品进口。(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常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内外贸发展环境。推进常州国家高新区和武进国家高新区高标准建设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园区。聚焦重点领域和环节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信保、金融嵌入跨境电商业务,有效解决跨境电商企业融资难题。加强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协同支持,对新能源、整车及汽车零部件、纺织服装等重点产业链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给予国内信用保险保单、限额承保资源倾斜,优先纳入市级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支持银行为内外贸企业提供全流程、综合化金融服务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企业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外贸企业在跨境贸易、投融资活动中更多使用跨境人民币结算。发挥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作用,提升综合保税区企业参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竞争能力。推广出口退税“免填报”、退运无纸化等便利化服务举措;持续确保出口退税办理进度,一、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长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建设进江海船“直进直靠、直离直出”绿色通道,全面施行内外贸水路运输船舶进出港手续无纸化办理。(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常州海关、常州海事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常州营业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创新推进同线同标同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称“三同”),逐步消除国内外市场产品质量差距。鼓励和帮助有需要的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第三方机构评价及认证等方式,满足“三同”要求,推动“三同”认证结果采信。指导认证机构根据企业需求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帮助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发展“三同”产品。将“三同”产品适用范围扩大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支持企业产品出口转内销。组织开展“三同”产品的宣传推广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加强对“三同”企业标准信息、认证检测、合格评定等业务培训和技术服务,推动内外市场衔接联通与一体化发展。加强对“三同”企业知识产权的服务力度,推进“三同”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三同”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指导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培养内外贸一体化专业人才。深化产教融合,通过省市“双创计划”、各级各类赛训活动培引内外贸中高端人才。加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设内外贸一体化相关专业,推广“外语+职业技能”等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市内职业院校与国外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依托本地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技术学院和职业学校的资源,联合跨境电商产业园、跨境电商产教联盟、跨境电商产业促进会,采用政校企协联合培育人才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培养跨境电商专门人才和技能型人才。接轨国际,公布我市首批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目录。推动国际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有效衔接,更大力度集聚急需紧缺海外人才。围绕内外贸一体化组织开展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壮大电子商务、数字经济、市场营销、法律法务等人才队伍。培育海外仓相关专业人才,大力引进和培养物流、仓储、运营等综合型人才。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人才培养合作,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步骤

(一)试点准备阶段(2024年6月底前)。市商务局牵头制定全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40号)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明确部门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实现措施项目化、项目具体化,并于2024年6月底前将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项目报市商务局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7月至2025年8月)。各单位要围绕试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并于每季度结束后8个工作日内向市商务局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调研和指导。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各单位于2025年9月20日前,对本部门试点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试点工作报告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梳理、提炼经验做法,并向市政府、省商务厅报送。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是推进贸易强国的重要任务。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内外贸一体化总体要求和试点工作重要性,把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积极参与试点。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全市内外贸一体化工作机制,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坚持整体谋划,做好统筹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内外贸一体化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调动行业组织、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共同参与试点工作。统筹用好相关专项资金,推动贸易、产业、财税、金融、科技等政策协同发力、精准扶持,落实落细各项便利化措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内外贸一体化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深入挖掘并宣传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引导试点工作不断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