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宿迁市丨《关于开展2022年度宿迁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3-04-2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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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补时间范围

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技术转移进行奖补,以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日期为准。

二、支持对象及申报要求

(一)技术吸纳方

1.企业自愿提出申请;

2.申报材料

(1)宿迁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申请书(见附件2)

(2)经登记认定的技术合同;

(3)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及付款凭证;

(4)其他证明材料。

(二)技术转移机构

1.市级及以上备案技术转移机构自愿提出申请;

2.申报材料

(1)经登记认定的技术合同,需有技术转移机构相关服务内容;

(2)技术转移机构与买方或者卖方的技术服务协议;

(3)技术转移机构促成技术交易收取佣金的发票及收款凭证;

(4)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及付款凭证;

(5)其他证明材料。

(三)技术经纪人

1.由市级及以上备案的挂靠机构统一提交技术经纪人奖励申请;

2.申报材料

(1)经挂靠机构审核的技术经纪人促成交易情况;

(2)技术经纪人与买方或者卖方签署的技术服务协议;

(3)经登记认定的技术合同复印件,需有技术经纪人相关服务内容;

(4)技术经纪人登记材料;

(5)技术经纪人促成技术交易收取佣金的证明材料;

(6)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及付款凭证;

(7)其他证明材料。

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及经纪人按相关要求准备材料,报所在地科技部门初审后,于4月30日统一报送相关材料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四、联系方式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李冬冬、朱曼婷,0527-84358715

科研机构成果处,刘潇,0527-84358577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