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长期目标,推动我省光伏发电平稳有序发展,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2〕35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第二批)名单予以公布。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电力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尽快开工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第二批)
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