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3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根据《关于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42号)《南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京市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京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文旅办〔2023〕20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南京市财政局对各单位申报的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组织进行了审核和评审,现将拟扶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止,为期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安排项目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一并说明。
联系方法:
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10019)
联系电话:025-68789883、68789051
附件:
1.2023年南京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景区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公示名单
2.2023年南京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工业旅游区建设类项目公示名单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附件1-2.doc
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京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