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江北新区经发局、财政局,各区发改委、财政局,南京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发改服务发〔2022〕65号)转发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按照属地化管理,请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改委、经开区经发局会同财政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方向、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原件等进行初审,核实项目开工建设和实际运营情况,严把申报条件关,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完备。各区推荐项目数量指标不超过2个(省属企业不计入名额);同时完成2021年度服务业增加值、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两项指标的区增加1个推荐指标。
二、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书与附件材料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装订成册。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向注册所在区进行申报,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改委、南京经开区经发局会同财政局初审后,对推荐项目进行分类汇总,并出具审核推荐意见,于2月18日前联合行文报送市发改委,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一并送至市发改委,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指导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的“江苏发改委旗舰店”在线分别填报相关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上报。在线填报的材料须与装订成册的材料保持一致。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