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点

一、申报及评价对象

1.优质企业入库:符合梯度培育要求的企业;

2.在库企业信息更新:已被公告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往年已入库的培育企业;

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已入库培育企业。

二、其他要求

1.各地入库培育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数量将作为遴选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依据;

2.未及时更新数据的在库企业,将按规则清退出库或取消相关申报资格。

三、材料报送

1.符合条件的新申请入库企业于2月20日开始在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服务平台进行填报(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在库企业同步进行数据填写及更新,工信部门于3月底审核结束;

2.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3月1日-4月30日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进行年度信息更新。

四、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025-52686656 

业务咨询: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025-83780780

省工信厅 025-69652765、69652751

各地工信部门咨询电话:

南京市工信局 025-68788820

无锡市工信局 0510-81821688

徐州市工信局 0516-83861958

常州市工信局 0519-85681230

苏州市工信局 0512-65117581

南通市工信局 0513-85099502

连云港市工信局 0518-85820151

淮安市工信局 0517-83750652

盐城市工信局 0515-86660566

扬州市工信局 0514-87868159

镇江市工信局 0511-85023977

泰州市工信局 0523-86839267

宿迁市工信局 0527-84338553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