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关于试点开展出入境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的工作方案》(苏府办〔2024〕107号),经苏州市、苏州高新区出入境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会议审议,拟认定百时益医药研究(苏州)有限公司申请的出入境特殊物品(人血清、人血浆和质控品)为苏州市出入境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试点物品。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苏州市出入境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费艳玲 0512-68633658
苏州市出入境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