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地方性行业商会协会;国家级经开区及商务领域企业。
二、征集内容
1.商务主管部门:围绕领导重视、制度建设、隐患防查、宣传推广等方面进行总结;
2.行业商会协会:围绕标准制定、行业自律、宣传培训等方面进行总结;
3.园区及企业:围绕领导重视、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人财物管理、应急防控、技术应用等方面进行总结。
三、材料报送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商贸流通行业商会协会、商务领域企业及相关园区于11月30日前前报送案例至商务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商务部研究院 任吉蕾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裴建华
电 话:010-65197351 85093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