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宿政办发〔2023〕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全市开发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示范作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发区是全市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在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省考争一流、全国争进位”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2022年,全国、全省相继优化调整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国考”“省考”),更加聚焦外向型经济和发展质量指标,对开发区创新发展提出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动开发区提档升级、争先进位,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示范作用若干措施的通知》(商资函〔2022〕549号)、《省商务厅等11部门关于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示范作用若干举措的通知》(苏商开发〔2023〕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开发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示范作用三年攻坚行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立足“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围绕打造“三主一基地”发展定位,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方向,以产业集聚和招大育强为重点,全面实施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创新驱动、生态集约、统筹协调“五大提升攻坚行动”,对标找差、补短强特、创新实干,更好担起开发区“走在前、挑大梁、多作贡献”的重大责任,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攻坚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在全国、全省排名基本达到中游以上水平。
——2023年打牢基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标全国全省开发区两个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梳理盘点,找准症结根源,明确改进措施。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入全国130强,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入全国135强,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入全国105强;力争1家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进入全省30强,2家进入全省35强,5家进入全省50强。
——2024年全面提质,找准提升点,精准发力,全力推动指标稳中有进、进中向好、好中提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全国排名再进15位,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入全国100强;力争2家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进入全省30强,6家进入全省50强。
——2025年跨越赶超,全面巩固提升“国考”“省考”各项指标,综合竞争力实现大跃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均进入全国100强,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入全国95强;除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外,力争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全部进入全省50强,其中,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泗阳经济开发区进入全省35强。
三、重点举措
(一)实施“经济发展提升”专项攻坚行动
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主抓手,以“6+3+X”产业体系和20条重点产业链为导向,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开发区主导产业集聚度不断提升、特色产业更加鲜明,综合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到2025年,全市开发区形成千亿级产业链2条、超五百亿产业链3条、超百亿产业链15条;规上工业增加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幅均达15%以上,占全市比重分别超过70%、50%,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发展指标全部达到全国开发区平均水平;省级开发区经济发展指标力争全部达到全省开发区中游以上水平。
1. 经济规模争先。聚焦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涉及的规上工业增加值、重点服务业、批零住餐和建筑房地产等核心指标,强化统筹调度、精准施策,确保重点领域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聚力提升开发区重点行业增加值,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做大高增加值率产业产值,以总量扩张带动增加值增长;另一方面,提升主要产业效益,在高基数效应下通过提高产业的附加价值和盈利水平,提升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量。深入开展开发区重点企业监测预警,把握企业发展态势,加强横向、纵向比对,准确反映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潜在性、趋势性问题,加大帮扶力度,发挥重点企业的“压舱石”作用。按照“在库企业抓增长、达标企业抓入库、规下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思路,进一步加强“四上”企业摸排梳理、培育挖潜,强化分类指导和梯度培育,切实解决企业融资、技术、招工方面的难题,精准指导企业做好统计年报,确保合规达规的企业数据应统尽统,不断壮大“四上”企业数量体量。进一步健全企业上市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充实上市企业后备梯队,搭建企业和交易所、金融资本对接交流平台,加快推动企业上市。
2. 产业集聚争效。围绕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做优做精特色产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坚持补短板与增优势并举,加快突破产业链缺失环节和关键领域,筑牢产业链基础,做大主导产业规模,助力全市突破千亿级产业。聚焦开发区主导产业,瞄准“三类500强”、行业50强、外资企业,持续深耕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招商引资攻坚年”活动,攻坚一批国企、央企、行业50强的龙头型企业,落户一批总装制造、生产制造的基地型项目,签约一批补链强链壮链的核心环节项目。对签约项目在土地、审批、要素保障等方面,坚持“一企一策”,提供全过程高质量帮办代办服务,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后半篇文章”,推动手续齐全、已实质性动工的项目及时入库列统,以精准有力的措施促进项目投产达效,推动经济新增长点不断涌现。强化开发区在“稳链”“补链”“固链”“强链”中的重要作用,依托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创新网络,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引导制造业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拓展延伸,提升制造业附加值和竞争力,支持开发区积极参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3. 区域带动争优。进一步发挥开发区的区域带动作用,重点关注开发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税收收入总量及占全市比重。稳定税收收入基本盘,紧盯主要税种、重点行业、规模企业税收运行情况,以“服务+监管”形式促进企业自主遵从,确保主体税源贡献持续稳定;加强重大项目跟踪管理,对近年来投产的重大项目进行投入产出、税负比较分析,发挥大项目的拉动作用。实施重点监管,深度开展平台、涉农、涉废、代开发票和收入质量五类重大风险监管,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加强对非居民企业利润分配、内资企业个人股东利润分配等事项的风险监控,及时提醒相关企业依法扣缴税款。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助力市场主体发展。
(二)实施“对外开放提升”专项攻坚行动
主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发挥开发区稳外资稳外贸示范带动作用,实施对外开放总量、增量、质量“三量倍增计划”,不断提高开发区经济发展外向度。到2025年,全市开发区实际使用外资总量占全市比重超90%,利润再投资占总量比重超20%,其中国家级开发区年度实际使用外资达到2.5亿美元,省级开发区达到2亿美元;全市开发区进出口总额占全市比重超90%,其中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泗阳经济开发区、泗洪经济开发区、宿城经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年度进出口总额分别达到30亿美元、21亿美元、16亿美元、16亿美元、12亿美元、16亿美元、3亿美元。
4. 实施利用外资倍增工程。主攻外资项目招引,紧盯境内外资集聚区和德国、日韩、港台等优势地区,依托进博会、投洽会、厦洽会等国际开放平台,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境内外外资招商活动,加大开发区宣传推介力度,着力引进一批3000万美元以上外资制造业项目。主攻外资企业培育,建立重点外资企业项目库,实行重点跟踪、运行监测、动态调整,会同外管、金融等部门开展联合服务,促进存量外资加快到账;加强政策研究,指导企业通过外资并购、资本公积转增、实物出资等方式扩大使用外资规模,争取外方股东母公司、集团总部增加在宿投资;指导推动更多企业进入市级培育库,加快创建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主攻国际合作载体,支持开发区围绕重点产业领域高水平建设国际合作园区,鼓励各地在建设规划、用地审批、资金安排、人才政策等方面给予国际合作园区重点支持。主攻外资提质培优,持续开展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三年行动计划,重点筛选产业链龙头企业、具备突出竞争优势企业、可持续发展后劲足的外资企业,摸排企业未分配利润情况,动态建立利润再投资项目库,出台指导文件或配套政策,推动在宿投资企业或关联企业利润再投资;持续加大制造业和高技术企业外资招引力度,争取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全面提升外资质态。
5. 实施对外贸易倍增工程。实施主体培育计划,大力开展领军、提档、回归、破零“四大行动”,建立外贸重点企业库,开展“助企服务月”活动,强化运行监测,定期调研会办,确保重点企业出口不降、份额不减;建立潜力大、成长性强的外贸上台阶企业库,强化政策支持,支持企业通过参加境内外展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发展跨境电商等方式扩大进出口;加大政策扶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对本地生产异地进出口企业服务,鼓励争取总部订单,实现外贸业务回归;推动招商引资新签约企业、新投产企业在宿注册外贸公司,挖掘外贸新增长点。实施转型升级计划,引导劳动密集型出口产业加快提档升级,推动产业链向中高端发展;引导高端装备制造、晶硅光伏、智能家电、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品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提高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总量及占比;发挥国家和省进口贴息政策引导作用,充分利用RCEP等区域贸易协定、进博会等进口展览会平台,积极落实好“十四五”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等进口,服务地方重大项目建设;设立绿色通道,保障能源资源、种质资源、母婴及日常消费品等民生产品进口。实施市场拓展计划,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支持企业抱团参展、统一布展,利用展会接新单。实施新业态创新赋能计划,推动开发区加快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培育发展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建设公共海外仓。
(三)实施“创新驱动提升”专项攻坚行动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有效集聚高端研发机构、高端创新人才,进一步营造优质创新创业环境。到2025年,全市开发区科技创新实力持续增强,高新技术企业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市比重均达90%;国家级开发区创新驱动指标全部达到全国开发区平均水平;省级开发区创新驱动指标力争全部达到全省开发区中游以上水平。
6. 做优科技平台。持续培育创新型企业,统筹推进“小升高”“规转高”和“高培强”,建设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创新龙头企业为引领的创新企业梯队,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力度,加强对重点企业上门指导和政策宣讲,加快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聚焦技术突破和产业发展,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产业引领作用大的高新技术项目,逐步提高科技型项目比重。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加快引建孵化载体,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过程创新创业孵化链条;聚焦上海、南京等高校和科研院所集中城市,打造一批离岸研发中心和离岸孵化基地,借助当地科创资源和人才优势,推进“离岸研发”和“离岸孵化”。聚焦千亿级产业攻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一批产业领域新、研发强度高、专利技术多、成长潜力大的瞪羚、独角兽、“专精特新”等企业。建立企业培育库,邀请行业专家和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业务指导,支持重点骨干企业推广应用智能装备、软件和控制系统,开展车间智能化改造,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智能工厂,引领行业智能化发展方向。
7. 提升科研能力。巩固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创新税前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应享尽享”。激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跟进规上企业研发投入费用填报,提升企业R&D经费支出占比。激励科技成果产出,围绕产业前瞻与关键技术、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组织实施重点研发计划,突破产业“卡脖子”技术难题;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基础研究等计划,推动企业引进省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在本市内转移转化,支持开发区产业链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开展基础研究,提升成果产出效率和能级。强化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引导支持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开展专利信息检索和运用,有效指引研发方向,提高创新效率,促进知识产权赋能企业创新发展。落实“双招双引”政策,持续开展各类产学研对接、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高规格举办人才发展大会,着力打造长三角地区高能级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巩固深化与大院大所的战略合作,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技术,精准引进行业领军人才,以“人才+项目”的方式,加强对高端人才团队的引进、合作。
(四)实施“生态集约提升”专项攻坚行动
围绕提升开发区能耗、水耗、环保和技术“四大标准”,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推广、清洁生产普及、绿色示范创建“三大工程”,努力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到2025年,全市开发区单位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用水量逐年下降,工业用地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重点制造业增加值占园区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逐年上升,亩均投资强度平均水平超过360万元/亩,亩均税收平均水平超过10万元/亩。
8. 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结合产业功能定位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突出产业空间效率和土地利用效率双提升,切实优化园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合理划定工业用地范围。强化工业项目用地管理,严格新建项目准入,原则上新建入园工业项目容积率不低于1.0;实施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通过区分企业评价等次,探索差别化用能政策、用地政策、要素价格政策,倒逼低端产业退出;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空间,周期性开展开发区用地调查,摸清开发区用地状况、用地效益、绩效管理等情况,加强低效土地收储,可借助国有平台公司等主体,积极介入“僵尸企业”、破产企业资产司法拍卖和破产重组工作,充分盘活土地等有效资产;鼓励土地使用权人通过产业更新、增容技改、综合整治等多种形式自主再开发盘活存量低效用地。鼓励对开发区重大引资项目建设用地给予支持,满足引进高端制造业项目用地需求。深化工业用地供应制度改革,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提升工业用地率。
9.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工业绿色改造升级,推动化工、纺织、建材等行业的高耗能企业加大先进绿色工业装备和先进工业流程的应用力度,促进重点用能装备节能改造,推动高污染企业实施环保技术改造;建设重点耗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对单位产品能耗上升的企业要逐户排查,查明原因,限期整改,推进能源智慧化管理;持续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试点开展能效对标;加大能耗指标争取力度,用足新增可再生能源折合指标,努力为项目落地和产业发展腾出更大空间。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组织重点企业开展清洁化改造,鼓励企业应用绿色技术、绿色材料、绿色工艺,着力削减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放,全力培育一批国家水效、能效“领跑者”名单企业;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以及物流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大幅减少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强化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准入条件、行业标准、差别电价水价、补助资金等政策措施,促进落后和过剩产能加快退出。鼓励开发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和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支持开发区内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工厂,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五)实施“统筹协调提升”专项攻坚行动
以改革创新赋能开发区发展,支持开发区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发展新模式、运营新方式。到2025年,全市开发区改革创新不断深入,探索一批可在全国、全省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案例;与中西部开发区合作共建或帮扶支援成效显著;安全生产扎实推进,无较大或重特大事故,安全事故与死亡人数持续实现双下降。
10.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支持开发区去行政化改革,聚焦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主责主业,科学设置开发区职能机构,实行扁平化管理。选择1-2家开发区开展“员额制”改革试点,打破人员身份限制,建立考核严格、奖惩分明的绩效激励机制。选择1-2家开发区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确定薪酬分配具体办法及标准,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加强开发区领导班子建设,把“懂经济、能招商、善服务”的优秀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配备到开发区,提升干部素质水平,对于实绩突出的开发区干部在提拔使用、职级晋升和评优评先上优先考虑。拓展市场化招商,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组建招商公司,赋予其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职能,建立更加灵活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招商人员积极性;各开发区要积极与咨询机构、金融机构建立联系,借助其企业和项目资源扩展项目线索渠道。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开发区区域评估、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南北共建园区“1+5”联动发展、酿造产业园建设、“一区多园”等重点改革,增强开发区的发展动能。
11. 切实提高综合管理水平。积极参与江苏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开展跨区域产业合作,积极推进与中西部地区开发区签订合作协议并开展实质性合作共建;有条件的开发区加快签订对口援助协议并形成实质性帮带。严格落实开发区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提高开发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统筹推进。市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开发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示范作用三年攻坚行动,定期研究、协调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各县区(功能区)履行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负责人,要尽快制定出台本区域开发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示范作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聚焦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等突出短板弱项,按年度研究细化具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及每项指标提升计划任务清单,建立专班专人推进、常态调度、督办落实工作机制,推动优势指标持续领先、中等指标争先进位、落后指标改进提升。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坚持协同作战、保持上下联动,形成加快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政策保障。市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深入研究产业发展形势和企业需求变化,从优化规模结构、对外开放、科技创新、营商环境等多维度出发,强化政策扶持,全力支持开发区企业培育,做大做强开发区主导产业。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更具含金量和针对性的支持本区域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实现“最好资源保障开发区、最优政策赋能开发区、最佳环境护航开发区”。各开发区要系统梳理中央和省市县各类产业政策、惠企政策,全面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集成运用,努力把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
(三)强化审核把关。每年“国考”“省考”工作启动后,各县区(功能区)要迅速组织各责任部门专题会办,按照要求规范提供数据并出具证明材料,做好数据审核把关,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切实做好开发区材料上报工作。对“一区多园”特色园指标数据,要精准测算、综合研判。市开发办要组织专题培训,做好材料初审、上报、考核结果跟踪对接等工作。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坚持向上争取和向内挖潜并举,积极对接协调跟进,争取排名持续进位。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开发办要加强对各地各相关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调度督查,督促攻坚行动责任落实。要加强开发区统计业务指导和日常服务,常态化调度分析通报开发区主要发展指标,定期召开专题座谈会,狠抓关键环节、全力补短补软,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结合“国考”“省考”指标体系,优化调整全市开发园区经济发展水平专项考核评价办法,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导向和激励作用。各开发区要深入研究市级专项考核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抓重点、强推进、补短板,以“市考”促提升,助力“国考”“省考”争先进位。
附件:1. 三年攻坚行动目标
2. 三年攻坚行动方案任务清单
附件1
开发区名称 |
2023年度目标 |
2024年度目标 |
2025年度目标 |
备注 |
|||
国考 综合排名 |
省考 综合排名 |
国考 综合排名 |
省考 综合排名 |
国考 综合排名 |
省考 综合排名 |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
130 |
40 |
115 |
38 |
100 |
35 |
商务部、商务厅考核 |
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135 |
25 |
120 |
24 |
100 |
23 |
商务部、商务厅考核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105 |
33 |
100 |
30 |
95 |
28 |
科技部、科技厅考核 |
泗阳经济开发区 |
— |
50 |
— |
42 |
— |
35 |
商务厅考核 |
泗洪经济开发区 |
— |
49 |
— |
45 |
— |
40 |
商务厅考核 |
宿城经济开发区 |
— |
55 |
— |
50 |
— |
45 |
商务厅考核 |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 |
— |
85 |
— |
80 |
— |
75 |
商务厅考核 |
附件2
序号 |
工作重点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
1 |
(一)实施“经济发展指标提升”专项攻坚行动 |
1.经济规模争先 |
聚焦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涉及的规上工业增加值、重点服务业、批零住餐和建筑房地产等核心指标,强化统筹调度、精准施策,确保重点领域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聚力提升开发区重点行业增加值,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做大高增加值率产业产值,以总量扩张带动增加值增长;另一方面,提升主要产业效益,在高基数效应下通过提高产业的附加价值和盈利水平,提升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量。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2 |
深入开展开发区重点企业监测预警,把握企业发展态势,加强横向、纵向比对,准确反映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潜在性、趋势性问题,加大帮扶力度,发挥重点企业的“压舱石”作用。 |
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
3 |
按照“在库企业抓增长、达标企业抓入库、规下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思路,进一步加强“四上”企业摸排梳理、培育挖潜,强化分类指导和梯度培育,切实解决企业融资、技术、招工方面的难题,精准指导企业做好统计年报,确保合规达规的企业数据应统尽统,不断壮大“四上”企业数量体量。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
4 |
进一步健全企业上市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充实上市企业后备梯队,搭建企业和交易所、金融资本对接交流平台,加快推动企业上市。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
5 |
2.产业集聚争效 |
聚焦开发区主导产业,瞄准“三类500强”、行业50强、外资企业,持续深耕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招商引资攻坚年”暨“产业链招商竞赛”活动,攻坚一批国企、央企、行业50强的龙头型企业,落户一批总装制造、生产制造的基地型项目,签约一批补链强链壮链的核心环节项目。 |
市商务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
6 |
对签约项目在土地、审批、要素保障等方面,坚持“一企一策”,提供全过程高质量帮办代办服务,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后半篇文章”,推动手续齐全、已实质性动工的项目及时入库列统,以精准有力的措施促进项目投产达效,推动经济新增长点不断涌现。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
7 |
(一)实施“经济发展指标提升”专项攻坚行动 |
2.产业集聚争效 |
强化开发区在“稳链”“补链”“固链”“强链”中的重要作用,依托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创新网络,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8 |
引导制造业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拓展延伸,提升制造业附加值和竞争力,支持开发区积极参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
9 |
3.区域带动争优 |
进一步发挥开发区的区域带动作用,重点关注开发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税收收入总量及占全市比重。 |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
10 |
稳定税收收入基本盘,紧盯主要税种、重点行业、规模企业税收运行情况,以“服务+监管”形式促进企业自主遵从,确保主体税源贡献持续稳定;加强重大项目跟踪管理,对近年来投产的重大项目进行投入产出、税负比较分析,发挥大项目的拉动作用。实施重点监管,深度开展平台、涉农、涉废、代开发票和收入质量五类重大风险监管,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加强对非居民企业利润分配、内资企业个人股东利润分配等事项的风险监控,及时提醒相关企业依法扣缴税款。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助力市场主体发展。 |
市税务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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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二)实施“对外开放指标提升”专项攻坚行动 |
4.实施利用外资倍增工程 |
主攻外资项目招引,紧盯境内外资集聚区和德国、日韩、港台等优势地区,依托进博会、投洽会、厦洽会等国际开放平台,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境内外外资招商活动,加大开发区宣传推介力度,着力引进一批3000万美元以上外资制造业项目。 |
市商务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12 |
主攻外资企业培育,建立重点外资企业项目库,实行重点跟踪、运行监测、动态调整,会同外管、金融等部门开展联合服务,促进存量外资加快到账;加强政策研究,指导企业通过外资并购、资本公积转增、实物出资等方式扩大使用外资规模,争取外方股东母公司、集团总部增加在宿投资;指导推动更多企业进入市级培育库,加快创建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 |
市商务局、宿迁海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宿迁市中心支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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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主攻国际合作载体,支持开发区围绕重点产业领域高水平建设国际合作园区,鼓励各地在建设规划、用地审批、资金安排、人才政策等方面给予国际合作园区重点支持。主攻外资提质培优,持续开展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三年行动计划,重点筛选产业链龙头企业、具备突出竞争优势企业、可持续发展后劲足的外资企业,摸排企业未分配利润情况,动态建立利润再投资项目库,出台指导文件或配套政策,推动在宿投资企业或关联企业利润再投资;持续加大制造业和高技术企业外资招引力度,争取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全面提升外资质态。 |
市商务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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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二)实施“对外开放指标提升”专项攻坚行动 |
5.实施对外贸易倍增工程 |
实施主体培育计划,大力开展领军、提档、回归、破零“四大行动”,建立外贸重点企业库,开展“助企服务月”活动,强化运行监测,定期调研会办,确保重点企业出口不降、份额不减;建立潜力大、成长性强的外贸上台阶企业库,强化政策支持,支持企业通过参加境内外展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发展跨境电商等方式扩大进出口;加大政策扶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对本地生产异地进出口企业服务,鼓励争取总部订单,实现外贸业务回归;推动招商引资新签约企业、新投产企业在宿注册外贸公司,挖掘外贸新增长点。 |
市商务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15 |
实施转型升级计划,引导劳动密集型出口产业加快提档升级,推动产业链向中高端发展;引导高端装备制造、晶硅光伏、智能家电、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品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提高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总量及占比;发挥国家和省进口贴息政策引导作用,充分利用RCEP等区域贸易协定、进博会等进口展览会平台,积极落实好“十四五”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等进口,服务地方重大项目建设;设立绿色通道,保障能源资源、种质资源、母婴及日常消费品等民生产品进口。实施市场拓展计划,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支持企业抱团参展、统一布展,利用展会接新单。 |
市商务局、宿迁海关、市税务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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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新业态创新赋能计划,支持开发区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培育发展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建设公共海外仓。 |
市商务局、宿迁海关;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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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三)实施“创新驱动指标提升”专项攻坚行动 |
6.做优科技平台 |
持续培育创新型企业,统筹推进“小升高”“规转高”和“高培强”,建设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创新龙头企业为引领的创新企业梯队,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力度,加强对重点企业上门指导和政策宣讲,加快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聚焦技术突破和产业发展,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产业引领作用大的高新技术项目,逐步提高科技型项目比重。 |
市科技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18 |
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加快引建孵化载体,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过程创新创业孵化链条;聚焦上海、南京等高校和科研院所集中城市,打造一批离岸研发中心和离岸孵化基地,借助当地科创资源和人才优势,推进“离岸研发”和“离岸孵化”。聚焦千亿级产业攻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一批产业领域新、研发强度高、专利技术多、成长潜力大的瞪羚、独角兽、“专精特新”等企业。 |
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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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企业培育库,邀请行业专家和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业务指导,支持重点骨干企业推广应用智能装备、软件和控制系统,开展车间智能化改造,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智能工厂,引领行业智能化发展方向。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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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三)实施“创新驱动指标提升”专项攻坚行动 |
7.提升科研能力 |
巩固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 |
市科技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21 |
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创新税前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应享尽享”。 |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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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激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跟进规上企业研发投入费用填报,提升企业R&D经费支出占比。激励科技成果产出,围绕产业前瞻与关键技术、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组织实施重点研发计划,突破产业“卡脖子”技术难题;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基础研究等计划,推动企业引进省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在本市内转移转化,支持开发区产业链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开展基础研究,提升成果产出效率和能级。强化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引导支持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开展专利信息检索和运用,有效指引研发方向,提高创新效率,促进知识产权赋能企业创新发展。 |
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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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落实“双招双引”政策,持续开展各类产学研对接、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高规格举办人才发展大会,着力打造长三角地区高能级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巩固深化与大院大所的战略合作,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技术,精准引进行业领军人才,以“人才+项目”的方式,加强对高端人才团队的引进、合作。 |
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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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四)实施“生态集约指标提升”专项攻坚行动 |
8.促进集约节约用地 |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结合产业功能定位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突出产业空间效率和土地利用效率双提升,切实优化园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合力划定工业用地范围。强化工业项目用地管理,严格新建项目准入,原则上新建入园工业项目容积率不低于1.0;实施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通过区分企业评价等次,探索差别化用能政策、用地政策、要素价格政策,倒逼低端产业退出;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空间,周期性开展开发区用地调查,摸清开发区用地状况、用地效益、绩效管理等情况,加强低效土地收储,可借助国有平台公司等主体,积极介入“僵尸企业”、破产企业资产司法拍卖和破产重组工作,充分盘活土地等有效资产;鼓励土地使用权人通过产业更新、增容技改、综合整治等多种形式自主再开发盘活存量低效用地。鼓励对开发区实施重大引资项目建设用地给予支持,满足引进高端制造业项目用地需求。深化工业用地供应制度改革,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提升工业用地率。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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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生态集约指标提升”专项攻坚行动 |
9.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
加快工业绿色改造升级,推动化工、纺织、建材等行业的高耗能企业加大先进绿色工业装备和先进工业流程的应用力度,促进重点用能装备节能改造,推动高污染企业实施环保技术改造;建设重点耗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对单位产品能耗上升的企业要逐户排查,查明原因,限期整改,推进能源智慧化管理;持续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试点开展能效对标;加大能耗指标争取力度,用足新增可再生能源折合指标,努力为项目落地和产业发展腾出更大空间。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26 |
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组织重点企业开展清洁化改造,鼓励企业应用绿色技术、绿色材料、绿色工艺,着力削减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放,全力培育一批国家水效、能效“领跑者”名单企业;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以及物流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大幅减少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强化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准入条件、行业标准、差别电价水价、补助资金等政策措施,促进落后和过剩产能加快退出。 |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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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鼓励支持开发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和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支持开发区内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工厂,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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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统筹协调指标提升”专项攻坚行动 |
10.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
支持开发区去行政化改革,聚焦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主责主业,科学设置开发区职能机构,实行扁平化管理。选择1-2家开发区开展“员额制”改革试点,打破人员身份限制,建立考核严格、奖惩分明的绩效激励机制。选择1-2家开发区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确定薪酬分配具体办法及标准,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
市委编办;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29 |
加强开发区领导班子建设,把“懂经济、能招商、善服务”的优秀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配备到开发区,提升干部素质水平,对于实绩突出的开发区干部在提拔使用、职级晋升和评优评先上优先考虑。 |
市委组织部;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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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拓展市场化招商,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组建招商公司,赋予其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职能,建立更加灵活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招商人员积极性;各开发区要积极与咨询机构、金融机构建立联系,借助其企业和项目资源扩展项目线索渠道。 |
市商务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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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开发区区域评估、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南北共建园区“1+5”联动发展、酿造产业园建设、“一区多园”等重点改革,增强开发区的发展动能。 |
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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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统筹协调指标提升”专项攻坚行动 |
11.切实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
积极参与江苏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开展跨区域产业合作,积极推进与中西部地区开发区签订合作协议并开展实质性合作共建;有条件的开发区加快签订对口援助协议并形成实质性帮带。 |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33 |
严格落实开发区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提高开发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
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区、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解读】《全市开发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示范作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2023-04-11关于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示范作用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2-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