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徐州市知识产权局) 徐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徐市监通〔2023〕60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徐州市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徐委办〔2022〕14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促进技术标准创新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支持标准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准备申报电子材料以及纸质材料一份,经辖区市场监管局及财政局初审后,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纸质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申报指南》中“四、申报材料”列出的顺序装订成册。其中:《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市支持标准化建设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请登录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政策文件”栏中对应的文件下载,网址:http://scjgj.xz.gov.cn/。
联系人:顾忠军,联系电话:0516-85691473,电子邮箱:xzsbzhglc@126.com,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11号209室。
附件:
1.市支持标准化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单位申报表
3.市支持标准化建设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州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一、申报条件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有关标准化项目。
二、支持范围及说明
1.列入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及分技术委员会,并承担秘书处职能的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
2.主导ISO、ITU、IEC三大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及其认证组织的标准项目制定,并作为标准第一起草成员的单位,给予50万元的补助;
3.主导国家标准项目制定,并作为标准第一起草成员的单位,给予30万元的补助;
4.主导行业标准项目制定,并作为标准第一起草成员的单位,给予20万元的补助;
5.主导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制定,并作为标准第一起草成员的单位,给予5万元的补助。
补助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同一单位的多个项目在同年度内补助总额不超过60万元。
市重点支持的工程机械创新企业按市相关文件执行。
三、申报主体
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单位申报表、信用承诺书及以下材料:
1.列入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及分技术委员会并承担秘书处职能的单位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成立的文件;
——组建的标委会委员名单、章程、秘书处工作细则;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
2.提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并作为标准第一起草成员的单位
——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国际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还需提供: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家标准委、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签发的标准项目立项证明、项目承担证明、参会证明、表决证明等;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第一起草单位还需提供:国家(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或地方标准项目申报表、标准发布机构同意立项和批准发布的文件。
五、工作要求
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申请单位需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不予受理。
附件:徐市监通〔2023〕60号附件2-3
【图解】徐州市丨《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支持标准化建设项目的通知》图解
20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