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云港市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市场监管局,市级标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做好2024年度市地方标准申报和立项工作,根据新修订的《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24年度连云港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现印发你们,请根据指南开展相关工作。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江苏省实施意见,加快构建服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做好2024年度连云港市地方标准申报和立项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主体
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单位可以根据本立项指南向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地方标准立项。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能为地方标准制定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地方标准的起草人应从事相应领域的生产、服务、管理或研究工作,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由牵头申报单位负责确认各联合申报主体申报意愿及参与起草人员,确保自愿申报、申报信息完整准确。
二、总体要求
1.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申报项目内容为需要在本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管理和服务要求,与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效益提升结合紧密,必要性充分,实施后有利于促进产业创新发展、服务民生保障,完善服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2.合法合规,部门认可。申报项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要求,申请制定的地方标准范围适宜、时机成熟,并获得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3.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申报项目技术指标或服务质量水平处于市内先进水平,实施后能有效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转化应用;在经济上合理可行,符合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能够在全市复制、推广,满足相关领域高质量发展需求。
4.协调一致,编写规范。申报项目内容与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含制修订项目计划)相协调配套,无交叉重复(技术指标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除外)。标准草案参照GB/T 1.1-2020编写,结构清晰,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
三、立项重点
(一)农业农村
围绕《关于做好2024年“三农”重点工作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现代农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服务我市重点打造的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重点关注的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型城镇化的相关标准。申报范围包括:
1.优质稻麦、绿色果蔬、特色水产、规模畜禽等我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
2.土壤质量及监测评价、种质保护繁育、智慧农业、生态农业、培育农业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节粮减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代林业。
3.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乡村、乡村治理、农村公共服务、新型城镇建设等领域。
(二)工业和节能环保
围绕《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的实施方案》《江苏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江苏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实施方案》《关于推进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连云港市医药产业强链补链延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连云港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2—2030年)》《连云港市建设“中国快递示范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等文件确定的重点任务,制定服务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和绿色低碳发展的相关标准。申报范围包括:
1.“3410”产业体系。(备注:“3410”产业体系指石化、新医药、新材料3个优势地标产业集群,海洋经济、数字经济、合成生物、绿色能源等4个新兴产业,以及石化、生物医药、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化工新材料、钢铁合金、新能源、高端装备、硅材料、绿色食品和信息产业等10条重点产业链)
2.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高端纺织、新型医疗器械、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信息通信、软件、新能源装备、高端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相关领域。
3.碳减排、碳清除等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技术或管理要求。
4.生态环保、重点产品及用能单位能耗限值、节能节水、循环利用技术、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绿色快递包装、污水资源化利用、塑料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工程规范及实施评估等生态环境领域和节能减排领域。
5.酿酒产业、制造服务业等领域。
(三)服务业
围绕《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连云港市构建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工作方案》中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适应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建设需求的相关标准。申报范围包括:
1.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智慧物流、多式联运、冷链物流、商务服务、现代商贸、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文化旅游等具有竞争力的优势型服务产业。
2.健康服务、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产后母婴康养服务、教育培训、家庭服务、体育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等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服务产业。
3.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服务、文字信息处理技术、智慧家居、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全产业链工业设计、现代供应链管理等具有前瞻性的先导型服务产业。
(四)社会事业
围绕《城市标准化行动方案》《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工作方案》和我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制定促进改善民生水平、转变政府职能的相关标准。申报范围包括:
社会治理、城市管理、政务服务、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公共资源交易、气象服务、机关服务、公共教育、产教融合、公共就业创业、公共文化、文化保护、公共安全、全民健身、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制止餐饮浪费、交通运输、法律服务、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消防救援、安全生产、城市安全保障、水利水务、自然资源、自然灾害防御、海洋产业统计评估、海洋生态修复、海洋气象预报监测等领域。
四、申报流程和要求
(一)申报流程
1.发布立项指南。由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立项指南并在门户网站公开,于3月中旬完成。
2.分工负责。市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区(含开发区、徐圩新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本行业、本地区、本领域的单位申报,并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认真研究把关。
3.自愿申报。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可根据立项指南向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自愿申报地方标准立项。申报单位(第一起草单位)在征得参与起草单位和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立项申报书、标准草案。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0日。
4.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将征集到的标准立项申报材料统一交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初审。初审于5月10日前完成,并反馈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5.立项论证评估。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于5月底前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评估,根据论证评估结果和有关规定要求确定拟立项项目并公示。
(二)申报要求
1.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样式见附件)和标准草案。提交材料为电子版,每个项目1个文件夹,其中包括立项申报书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以及标准草案PDF版。申报单位应当保证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
2.报送方式。所有单位的立项申报材料向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提交电子版,同一项目应当避免重复提交,同一单位申报的项目应当由本单位汇总后一并提交。
联系人:相入丽,电话:0518-85681536,邮箱:bzhlyg@163.com。
附件:连云港市地方标准立项申报书
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
2023-12-27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202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