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徐州市丨《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重点技术研发)项目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3-11-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科学技术局 徐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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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支持

(一)揭榜挂帅项目

项目财政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依托单位与主要联合单位技术合作合同的30%,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1.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20%,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2.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2022年1月1日以来新成立的企业除外)。

二、申报条件

1.所有项目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技术创新或科技服务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人才条件、科研装备等基础具有规范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资产、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行为。

2.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3.项目符合年度申报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明确的研发内容目标产品具有战略性和产业带动性ꎮ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须有有效期内知识产权申请或授权。

三、申报对象

(一)揭榜挂帅项目

申请揭榜方一般由本地技术成果落地应用企事业单位作为项目申报依托单位即项目承担单位并须联合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各类法人单位或者由法人单位牵头组成的创新联合体作为主要合作单位。

(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申报单位须为在我市市辖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四、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市级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市级计划项目ꎮ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申报承担当年度其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类项目ꎮ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由牵头申报单位对经费使用负总责同时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附合作协议协议内容明确项目任务、考核指标、实施时间、资金拨付、里程碑目标等合作内容。

3.有不良信用记录、应结未结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4.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性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5.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于2023年11月29日前通过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http://xzkcgl.xsti.net/xuzhou/index),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申报项目经在线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按封面、承诺书、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A4,纸质封面,平装订)报送至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计划项目类别,填写《XXX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2份),加盖有关区科技及财政主管部门公章。一份由有关区财政主管部门邮寄至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另一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由有关科技主管部门于2023年11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窗口。

联系方式

网络相关事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服务部

电话:0516-83852410 联系人:仲超

项目受理事宜:市情报研究所综合业务科

电话:0516-83842574 联系人:张鲁洋 郭卉

项目咨询: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电话:0516-83842108 联系人:周丽 李小晴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