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造价企业资质申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2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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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造价企业资质申报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并结合行政审批系统调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不再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对申报造价资质的核准、延续、变更等的有关事宜,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下发后另行通知。

2、对已申报的造价资质核准的补正事宜请联系电话:025-83666730、025-83660171或加QQ群:715417266咨询申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