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2年度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开区经发局:

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锡工信规发〔2020〕3号,以下简称《市认定办法》)的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度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无锡市辖区内,凡符合《市认定办法》规定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机构)均可申报。

2.2019年获得省(市)级一、二星级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须重新认定,申报市星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3.2020年及以后获得省(市)级认定一、二星级示范平台(有效期3年)不用申报原星级认定,但可以申报上一档次星级认定。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提出申请,经市县、(区)工信部门初审,由各市县、(区)工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单位汇总,并在《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汇总表》上盖章后一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无锡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滨湖区观山路金融一街国联大厦10号楼601室)。

申请单位按照《市认定办法》中附件1要求,提供纸质材料、电子邮件各一份,电子材料发至电子邮箱wxqyfwzx@163.com。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申报截止日期10月25日。

联系人:梅楚函、吕薇佳、邓勇

联系电话:0510-85617368、0510-81821688、0510-81821635

 

附件:

1.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2.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3.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汇总表

4.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5.关于公布2019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星级)的通知

6.关于公布2020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星级)的通知

7.关于公布2021年度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13日    

附件: 1.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docx 2.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docx 3.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汇总表.xlsx 4.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doc 5.关于公布2019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星级)的通知.pdf 6.关于公布2020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星级)的通知.pdf 7.关于公布2021年度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