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精神,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8号)和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苏环发〔2021〕4号)要求,结合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执法类“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执法类“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