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苏科高发〔2021〕130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印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信息光子技术”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33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37号), 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科技部通知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相关文件请至“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
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凡需我厅推荐申报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推荐函,并按国家要求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其中“信息光子技术”“高性能计算”“多模态网络与通信”“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材料和推荐函请于科技部相应申报通知中明确的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7月7日16:00)前报送高新技术处;“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稀土新材料”“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 “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网络空间安全治理”“智能传感器” “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工业软件”“地球观测与导航” “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材料和推荐函请于科技部相应申报通知中明确的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7月8日16:00)前报送高新技术处。
联系人:张竞博 ,联系电话:025-86631760。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