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镇江市财政局 镇江市工商业联合会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人才发展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工商业联合会,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国资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全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升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发布2025年江苏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指导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产业发展、企业技能人才需求及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开展情况,研究制定镇江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暨补贴标准(2025版)、2025年镇江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2025年镇江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镇江市“四群八链”企业重点需求职业(工种)目录(见附件1、2、3),现予以发布,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严格落实新的政策规定。各地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发放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的,要全面执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发布2025年江苏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指导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32号)。职业培训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不含本通知实施前已经享受的补贴次数),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参加同一类别创业培训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可申领不超过3次补贴(含当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次数)。培训补贴标准以申请备案时标准认定,无培训备案要求的以申请补贴时标准确定。
二、切实提高技能培训有效性。各地要围绕“四群八链”、“876”创新引领工程企业,聚焦数字经济、低空经济、银发经济以及人工智能、装备制造、康养服务等重点领域,设置培训项目,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劳动者技能提升。对列入目录的14个数字专业技术职业,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按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各地人社部门突出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重点人群,开展就业技能、创业培训,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
三、加强职业培训管理。各地要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星级管理、信用管理、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管理,要公布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三星级以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与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的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应落实推广应用“云眸工程”的要求,接入“云眸工程”监管平台。对发布虚假广告、转包转让培训项目、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退出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并记入诚信档案。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各地在本通知之前报备的班次和申领的补贴仍按2024年补贴标准及有关要求执行。专账资金有结余的地区,培训补贴可从专账资金中列支,补贴对象条件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镇人社发〔2020〕52号)执行。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平稳做好新旧目录和标准之间的过渡衔接。如遇国家和省政策有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
1、镇江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暨补贴标准(2025版)
2、2025年镇江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
3、2025年镇江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镇江市财政局
镇江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4月7日
附件:
1、镇江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暨补贴标准(2025版).docx
2、2025年镇江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docx
关于发布2025年江苏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指导目录的通知
202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