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镇江市丨《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3-05-0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镇江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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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政策支持

1.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单个项目各区(含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项目不超过150万元,各市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2.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采取“事前立项分期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单个项目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40万元,立项时先行拨付不超过80%市拨经费;

3.农业农村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单个项目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20万元;

4.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单个项目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15万元。

、申报对象

在本市境内注册1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独立研发机构以及在镇高校。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自筹资金,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财务系统须设立研发费用科目;申报主体为规上工业企业、高企的,须建有研发机构,并有研发费用支出;

3.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4.使用市财政经费购置且符合入网条件的研发设备,须纳入“镇江市科技资源云服务平台——科技资源大型仪器”统一开放共享;

5.符合申报指南相关分类条件;

6.限制申报情况:

①有重点研发及政策引导类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项目;

②近5年有强制终止项目、近3年有应结未结项目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项目;

③相同或相近内容曾得到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④同一单位将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同时申报本年度其他类别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将取消本类别项目评审资格;

⑤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重点研发类及政策引导类计划项目;

⑥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重点研发类及政策引导类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员工,且无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签订劳动合同)。

材料报送

企业在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jh.zjst.org/)进行网上填报,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查,于2023年5月26日18:00前汇总推荐,并于2023年5月30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联系方式

1.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联系人:郭秋丽、郑万奎

联系电话:0511-80822821

2.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联系人:钟静茹、应东昊

联系电话:0511-80822815、0511-80822812

3.农业农村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市科技局农村科技和社会发展处联系人:陈晨、赵双福

联系电话:0511-80822817

4.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市科技局农村科技和社会发展处联系人:贾利民、赵双福

联系电话:0511-80822816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