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首批工业遗产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服务〔2023〕247号)精神,以及《江苏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现就我市组织首批江苏省工业遗产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工业遗产所有权人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盖章后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遗产项目涉及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当协商一致后联合提出申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
申报遵循自愿原则,由遗产所有权人填报申请书(附件2),提交书面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材料要求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3年7月7日下班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统一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产服务业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25-68788751 电子邮箱:njscfwyc@163.com
附件:
1.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首批工业遗产认定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工业遗产申请书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