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通市丨《关于印发<2023年度南通市重点研发计划(前瞻性技术创新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3-12-2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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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支持

申报本计划项目项后将按照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的50%、最高100万元给予资助。

二、支持重点

前瞻性技术创新专项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产业竞争热点,聚焦南通市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未来网络、第三代半导体、细胞与基因技术、深海空天开发、氢能与储能等未来产业前沿技术研发,布局南通市未来产业,力争率先取得突破,抢占产业技术竞争制高点。

、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包括未来数字产业、未来空间产业、未来能源产业、未来材料产业和未来健康产业。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能推动相关未来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且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

2.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项目负责人有博士及以上学历,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先支持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

3.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完成时,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

4.申报单位为南通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其组成创新联合体。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投入能力且正常运营。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确定牵头申报单位并签订联合攻关协议;

5.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6.申报本计划项目研发总投入不得少于150万元(不含)。

四、限额申报

1.一个企业本年度限报一个本计划项目。有市科技成果转化、市“揭榜挂帅”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同一企业本年度已将相同研究内容或相近课题申报市级其他类型科技计划的,或者以前年度已获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立项支持的,不得申报。

2.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申报本计划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市级其他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保),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含)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

其他要求

申报材料中须附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项目申报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时承担单位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禁止承担单位以其他政府财政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六、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于2024年1月31日前登录“万事好通·惠企通”政策直达平台(网址https://hqt.nantong.gov.cn/index.html)注册并填写《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并上传必备附件与佐证材料。同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并按顺序平装成册,一式六份于2024年2月5日前报主管部门审核。各项目主管部门将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项目附件审核表》(签字盖章)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七、联系方式

南通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张雯 0513-55018902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13-55019232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