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人才发展
镇人社发〔2022〕61号
镇财社〔2022〕124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国资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赋能专项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5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7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242号),制定了《镇江市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赋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财政局
2022年8月9日
为积极应对疫情冲击,聚焦就业、企业、产业急难愁盼,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稳就业、防失业、促创业的积极作用,经研究,2022年在全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赋能专项行动。
一、目标任务
力争全年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800人以上;新增技能人才2万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5000人以上,新增数字技能人才3000人以上;新备案技能等级认定机构15家以上;发放职业培训券2万张,累计有效使用1万张以上。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岗位技能提升行动。支持各类企业主动对接我市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数字经济、新材料等四大产业以及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高性能材料、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海工装备、智能农机设备等八条产业链,广泛开展适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支持龙头企业通过申报备案的方式在当地设立一批跨企业职工培训中心或基地,推出一批企业职工培训示范机构,支持其按规定开展本企业、上下游关联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工作。推广定向、定岗、订单式、套餐式和项目制培训方式。
(二)实施数字技能人才培育行动。大力开展数字技能人才培育,将数字技能人才培训培养纳入各类人才计划支持范围,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围绕数字产业衍生的新职业、新技能,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支持数字类企业自主确定数字技能类评价职业(工种)范围、等级和标准规范。支持各地围绕“智改数转”与数字经济企业开展项目对接、合作事项,共同开发数字技能培训课程资源,打造2-3个功能突出、资源共享的区域性数字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培育更多数字经济实用人才和数字技能熟练劳动者。
(三)实施急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行动。支持“四群八链”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培育急缺高素质技能人才。动态发布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目录,建立按需定训、因人适训、及时参训的开发管理机制,优先选择就业稳岗稳企效果明显的职业(工种)纳入本级目录。扩大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提升高技能人才培训比例,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对参加新兴产业相关的新职业新技能培训的人员,培训补贴使用范围、补贴标准,继续按照《关于开展新兴产业相关的新职业新技能培训通知》(镇人社发〔2021〕23号)执行。
(四)实施重点就业群体提技行动。支持各地结合当地行业、产业用人需求,精准发布补贴性培训信息,密集提供公益性培训服务。按规定将农村转移劳动力、新生代农民工以及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作为就业技能培训重点,加大培训支持力度。在制造业、建筑业、餐饮业、家庭服务业等就业容量大的行业领域,投入更多优质资源,组织开展培训。全年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1.65万人次、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8000人次。
(五)实施创业培训赋能行动。以创业带动就业,继续实施创业“马兰花计划”,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劳动者,持续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素质培养、创业项目指导,并加强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和项目库建设,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享受等跟踪扶持服务。举办镇江市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激发劳动者创业创新动力。全年开展创业培训6000人。
(六)实施职业竞赛领航行动。积极构建以世赛、国赛和省赛为引领、“技造镇江”技能竞赛岗位练兵为主体、各行业职业竞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编制市级一、二类职业竞赛目录,全年计划组织开展各类竞赛100项。全力做好全国新职业和数字技术职业技能大赛、第六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省选拔赛、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省选拔赛等国家、省级比赛参赛工作,力争取得好成绩。全年培育市级以上技术能手150人。
(七)实施线上培训提效行动。广泛运用“互联网+”“智能+”“职业培训电子券+”等手段,变革创新培训方式,整合社会优质培训资源,推动线上线下培训深度融合。支持“智慧人社视频培训平台”等线上培训平台建设,加快网络培训课程资源开发,增加培训职业(工种)。鼓励各地依托部、省推荐的优质线上平台开展培训。加强线上培训规范管理,探索使用实名制管理等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线上培训过程监管,实现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确保培训质量。全年开展线上培训1万人次以上。
(八)实施职业(技工)院校培训扩容行动。依托职业(技工)院校资源开展高质量培训,支持各类职业院校特别是技工院校主动承担培训任务,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培训、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和数字技能普及性培训。依托技工院校建设高质量公共实训基地,积极面向社会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服务。依托省人社厅“百企万岗技校行”活动品牌,深化全国百所技工院校对接活动,进一步加强与中西部职业(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合作,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吸引技能劳动者来我市岗位实习、就业创业。技工院校全年开展社会化职业培训2万人次以上。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培训赋能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充分认清调结构、惠企业以及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意义,围绕就业导向、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开展职业培训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企业职工、技术工人培养力度。
(二)加大资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有结余的地区,培训补贴可继续按镇人社发〔2020〕52号执行。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年以上,并且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不足的统筹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提取累计结余4%左右的失业保险基金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统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专账资金无结余或不足的地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加强培训监管。各地、各单位依托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完善培训政策发布、信息推送、培训报名、补贴核发、培训与就业信息匹配等功能,建立实名管理、全程留痕、记载准确的职业技能培训人员信息数据库,加强职业培训资金全流程监管,提高职业培训信息化、精准化水平。
(四)强化资金监管。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安排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和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保障渠道,严格按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各地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挪用、占用、截留、以虚假培训套取、骗取资金以及违反政策规定、超逾权限搞政策变通造成资金使用不合规的,予以追缴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突出正向激励,保护落实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五)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各地要支持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与行业协会、用人单位、技能评价机构、劳务输出机构等资源贯通,流程衔接,构建“1+1”“1+N”培训就业合作、快速响应机制,提供从技能培训到技能评价、职业指导、就业上岗的全流程化服务,帮助劳动者快学技能、尽早就业。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抓好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镇江技能人才节等重要节点宣传,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案例,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就业观,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建设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