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标准
按照不超过申报单位2023年度实际发生科技服务总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其中:实际发生服务总金额是指申报单位履行2023年签订并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财务实际到账的技术交易总额。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在常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截至2023年底注册满一年,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2023年向本市医疗健康企业提供医药合同研究机构(CRO)、合同生产组织(CMO)或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动物实验、医药产品专用灭菌等科技服务;
2.服务购买方须为在本市注册的医疗健康领域独立法人企业;
3.科技服务合同须在2023年签订,并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形式予以确认;
4.关联交易不在支持范围,关联关系包括技术交易各方有股权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等。
四、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与电子稿报送至所在辖市(区)科技部门。经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3号楼403,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叶家码头运河路456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7:00
五、联系方式
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产学研合作科 沈才俊 0519-82005592
陈 锐 0519-82005603
溧阳市科技局产学研合作科 朱志敏 0519-87172810
金坛区科技局科服科 邹 勇 0519-82881535
武进区科创服务中心 周 泽 0519-81168103
新北区科技局科技合作发展处 孙整瑛 0519-85857059
天宁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王 晶 0519-69660680
钟楼区科技局综合科 李 萍 0519-88890747
常州经开区科促局高新技术产业科 许健宏 0519-89863024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