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南京锦琪昶新材料有限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取消南京锦琪昶新材料有限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苏高企协〔2023〕4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决定自2018年度起取消南京锦琪昶新材料有限公司(证书编号:GR201832007229)、张家港市邦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证书编号:GR201832004939)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特此公告。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