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关于开展常州市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试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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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关于开展常州市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试点的通知

常工信融合〔2022〕25号

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常政办发〔2022〕9号)要求,加快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国家《“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衔接集聚各类资源条件,提供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打造区域产业数字化创新综合体,带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试点,可以汇聚一批数字化转型服务资源,创建一批数字化转型平台和产品,形成一批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场景和标准规范,梳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模式和典型经验,有效承担“政府——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激发企业数字化转型积极性,为解决“不敢转、不会转、不愿转”的问题提供支撑。

二、试点任务

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应充分整合所在区域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服务商、人才、金融等资源,立足市场需求,面向企业提供需求撮合、转型咨询、基础产品、创新创业支持等基础性、普惠性服务。应充分发挥其在行业内带动作用强、研究深入等优势,聚焦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企业上云、工业软件、经营管理等方向,面向产业链供应链转型升级,牵头打造行业数字化平台,提供数据资源开发共享、平台支撑、解决方案等服务。

三、基本条件

试点主体是从事数字化转型服务业务的企业:具备帮助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的技术和产品,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本地代理权;在我市拥有研发、服务、宣传推广能力和案例展示工作场地;专职从事研发、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具备快速响应和持续升级保障要求;具备数字化转型成功案例不少于5家,且具有行业推广价值;已与我市乡镇、园区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工作;正常运行,信誉良好,无信用违法记录。

四、申报程序

1.常州市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试点遵循公开征集、自愿申报的原则。

2.申报单位应编制《常州市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试点申报书》(见附件),并附佐证材料。

3.市工信局对试点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公示、发布。

五、要求

1.请各地工信部门积极做好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试点申报组织工作,指导试点单位编制申报材料,并对方案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

2.申报材料及其电子文件于2月16日前报送两化融合推进处。

联系人∶杨书玉,联系电话∶85681295。

电子邮箱∶59318932@qq.com

 

附件:常州市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试点申报书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常州市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试点申报书

一、申报单位概况

1.申报单位及主要发起单位概况。

2.促进中心带头人及团队概况。

二、试点内容

1.机构设置及职责。

2.运行机制。

3.核心定位

4.试点目标

5.服务领域和内容

6.应用技术及产品

7.资源汇聚

8.相关基础及配套建设条件。

三、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四、佐证材料

1.法人执照。

2.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3.拟采用的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权属(有效专利权、著作权、或国家相关的奖励项目等)证明。

4.场地设施条件证明。

5.工作人员相关证明。

6.专业技术、管理团队等情况证明。

7.成功案例及经验做法/较为成熟完备的促进数字化转型共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