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常工信融合〔2022〕25号
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常政办发〔2022〕9号)要求,加快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国家《“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衔接集聚各类资源条件,提供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打造区域产业数字化创新综合体,带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试点,可以汇聚一批数字化转型服务资源,创建一批数字化转型平台和产品,形成一批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场景和标准规范,梳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模式和典型经验,有效承担“政府——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激发企业数字化转型积极性,为解决“不敢转、不会转、不愿转”的问题提供支撑。
二、试点任务
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应充分整合所在区域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服务商、人才、金融等资源,立足市场需求,面向企业提供需求撮合、转型咨询、基础产品、创新创业支持等基础性、普惠性服务。应充分发挥其在行业内带动作用强、研究深入等优势,聚焦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企业上云、工业软件、经营管理等方向,面向产业链供应链转型升级,牵头打造行业数字化平台,提供数据资源开发共享、平台支撑、解决方案等服务。
三、基本条件
试点主体是从事数字化转型服务业务的企业:具备帮助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的技术和产品,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本地代理权;在我市拥有研发、服务、宣传推广能力和案例展示工作场地;专职从事研发、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具备快速响应和持续升级保障要求;具备数字化转型成功案例不少于5家,且具有行业推广价值;已与我市乡镇、园区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工作;正常运行,信誉良好,无信用违法记录。
四、申报程序
1.常州市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试点遵循公开征集、自愿申报的原则。
2.申报单位应编制《常州市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试点申报书》(见附件),并附佐证材料。
3.市工信局对试点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公示、发布。
五、要求
1.请各地工信部门积极做好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试点申报组织工作,指导试点单位编制申报材料,并对方案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
2.申报材料及其电子文件于2月16日前报送两化融合推进处。
联系人∶杨书玉,联系电话∶85681295。
电子邮箱∶59318932@qq.com
附件:常州市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试点申报书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一、申报单位概况
1.申报单位及主要发起单位概况。
2.促进中心带头人及团队概况。
二、试点内容
1.机构设置及职责。
2.运行机制。
3.核心定位
4.试点目标
5.服务领域和内容
6.应用技术及产品
7.资源汇聚
8.相关基础及配套建设条件。
三、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四、佐证材料
1.法人执照。
2.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3.拟采用的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权属(有效专利权、著作权、或国家相关的奖励项目等)证明。
4.场地设施条件证明。
5.工作人员相关证明。
6.专业技术、管理团队等情况证明。
7.成功案例及经验做法/较为成熟完备的促进数字化转型共性方案。
关于印发常州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2-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