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0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文化和旅游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文旅科教发〔2021〕113号
北京市、山西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局):
为促进旅游科技发展,推动科技赋能旅游业,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对7个园区开展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试点工作。
请你们加强对本地区内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的指导和支持,推动试点园区开展高水平旅游科技研发和集成应用,促进试点园区旅游与科技的融合,将其建设成为科技助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模范和标杆。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试点名单
文化和旅游部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