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创业创新,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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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扶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营造更优创业创新发展生态,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徐财社〔2020〕80号)《关于印发〈关于全面鼓励全力支持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2021〕53号)《关于明确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徐人社发〔2024〕3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应为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大学毕业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校生。

2.项目实体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已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并登记注册。项目申报人为项目合法拥有者,且项目申报人所占股权不低于30%。

3.项目实体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营业收入,项目实体依法经营,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项目实体需带动除法人以外的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5.项目具有原创性和可复制性,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一定经济社会价值,符合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趋势,已被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县(市、区)级优秀创业项目。

(二)不得申报情况

1.项目已被认定为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含创意类项目);

2.项目所属主体为加盟商、企业分支机构;

3.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发生过变更;

4.申报人曾因提供虚假资料被取消申报资格;

5.已被认定为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含创意类项目)的申报人不可再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1.宣传发动。各县(市、区)需制定本地区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评选方案,做好与驻地各部门、各高校、各园区之间的协调沟通,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和项目报名申报。

2.自愿申报。项目申报人须于2024年8月9日前向项目主体登记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如项目主体分布在多个地区,须向总部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不得跨地区申报。

(二)县(市、区)评选

1.评选县(市、区)级优秀项目。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本地评选方案,评选并发文认定县(市、区)级优秀创业项目。

2.县(市、区)推荐。根据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条件,推荐项目参与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推荐数量分别不少于12个,其他各县(市、区)推荐数量分别不少于2个,各地应于2024年8月23日前集中向市人社局报送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书(附件1)、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盖章件及电子文档。

(三)市级评选

1.资格核查。市人社局通过资料审核和网络查询等方式对各地推荐的申报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项目取消参评资格。

2.专家评审。组织评审专家通过材料审核、现场连线、实地走访或路演等方式对参评项目开展评审,出具项目评估意见并打分,按照得分高低评选出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获评项目总数不超过50个,并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三、奖励扶持

(一)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贾汪区、经开区的项目入选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按照《关于明确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徐人社发〔2024〕39号)标准,由市财政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他县(市)区可按照本地文件执行或由同级财政参照此标准执行。

(二)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可优先推荐入驻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以及其他大学生创业孵化载体,给予免费孵化或租金补贴,并在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

(三)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可在贷款贴息、创业补贴申请、创业精英人才培训等方面享受优先扶持,促进项目顺利发展、做大做强。

(四)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可享受创业导师一对一指导及不定期回访服务,解决项目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同时在各类公共媒体进行项目宣传推介,提升项目知名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质量。各地要充分认识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对推动创新创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注重项目挖掘与指导,动员组织科技含量高、带动就业多的优秀项目参评。

(二)规范组织,严控标准。各地要提高责任意识、规范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做到申报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被推荐。

(三)材料真实,认真审核。各地要严把材料审核报送关,确保上报材料真实完整,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信息、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纸质申报材料均需装订成册后盖章上报。

市人社局创业工作指导中心联系人:盛夏,联系电话:0516-85606859。

 

附件:

1.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书目录及推荐表

2.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3.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汇总表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