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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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连云港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为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支撑引领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作用,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江苏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江苏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连云港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以打造知识产权强市为目标,以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发展为主线,全面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对科技自立自强和产业自主可控的激励作用,实现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前列,为推进产业创新发展和经济社会进步提供有力支撑,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港城、奋力实现新时代“后发先至”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优化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机制,健全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高效益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机制,增强高品质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二)坚持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政策协同,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供给和要素整合,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将知识产权发展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胜势。

(三)坚持严格保护。准确把握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定位,统筹政府和社会各方力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各种手段,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

(四)坚持创新引领。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发展实际,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发展新思路新举措,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充分释放知识产权创新活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6年,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实现跃升,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作用大幅提升。

(一)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进一步提高。围绕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集群,加强关键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0件,新增发明专利授权5000件,有效注册商标量达13.5万件,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量累计达3万件。在主要产业领域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高知名度商标品牌和高影响力核心版权。

(二)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和运用成效大幅提高,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及质押融资数量明显增长,专利商标实施许可转让合同备案数2000件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累计达60亿元。

(三)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一步优化。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仲裁调解、社会监督衔接机制,形成“严大快同”知识产权保护格局。争创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新增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1个、省级“正版正货”示范街区(行业)1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显著提升,知识产权案件结案率、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等质效指标保持较高水平。

(四)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整合各级各类资源,形成分工明确、科学高效、协同共治、执行有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管理队伍。新增知识产权贯标企业300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达30家。

(五)知识产权服务品质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引进培育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达100家。壮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养企业知识产权总监200人,从事代理、运营、策划、信息等知识产权实务人才500人,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品牌管理专业人才和版权经理人1000人。

四、重点任务

(一)推进高质量发展布局,助力实现“后发先至”。

1.保障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实施。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和规划。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优势,引领创新链和产业链一体化深入融合,推动海工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航运服务、大健康等产业链深度对接,引导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资源与连云港融合嫁接。对财政资金投入数额较大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具有较大影响的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围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优化考核评价体系,保障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高起点谋划知识产权强市。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全力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要素有机融合,以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为牵引,加快形成“外部联通、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加快构建和完善与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引导政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加强知识产权创新载体建设。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支持国际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设立办事机构。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区)、试点示范县(区)建设。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探索“一地一策”发展模式,建立特色鲜明、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形成知识产权对县域发展的强大“磁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树立高价值创造导向,赋能产业自主可控。

4.推进新时代科技自立自强。围绕高端石化、新医药、新材料、海洋装备制造、新能源等优势产业重点领域,梳理建立制约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卡脖子”技术清单,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关键核心领域实现自主可控。深度开展知识产权产学研合作,高水平建设“产学研服”协同创新平台。对中国专利奖、江苏专利奖获奖项目和人员进行配套奖励,开展连云港市专利奖评选,充分发挥专利奖对全市创新创造活动的激励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培育高价值核心知识产权。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聚焦重点发展的海工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打造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加快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布局,在重点技术领域创造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跨越式发展。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注册商标拥有率,积极打造“连天下”等区域公用品牌。围绕产业集聚区探索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加强对市场主体商标品牌注册、运用、管理、保护与推广的指导和服务,支持做大做强自主品牌。推动核心版权产业发展,鼓励文化艺术作品创新,促进文化与技术相结合,提升高影响力版权创造能力。加大优秀版权作品创作扶持力度,提升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网络传媒、影视广播、文化娱乐、表演艺术、广告设计、工艺美术等创意作品的产出质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引导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和《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国际标准,加快推进贯标覆盖率。引导贯标合格企业和通过认证企业申报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推动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工作站,分级分类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强、核心竞争优势明显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7.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制定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目录,加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引导园区实施优势核心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完善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新型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重点围绕高端石化、新医药、新材料、装备制造、新能源等优势产业,采取分级分类的培育方式,实施知识产权强链补链工程,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难题,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8.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园区。加强园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和产业发展等政策举措。推进优质知识产权资源加速向园区集聚,支持重大知识产权成果、高端知识产权人才、优质知识产权服务等资源落户园区。鼓励园区推进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和示范基地建设,促进集群品牌与企业品牌融合发展。支持园区依托自身文化资源,加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影视产业基地和软件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区。结合园区产业发展需求,深入推进“一园区、一产业、一导航”工作机制,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密集型园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

(三)构建高标准保护体系,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9.强化知识产权“严保护”导向。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严格规范专利、商标执法程序。完善技术调查专家制度,确定市级技术调查专家人选,建立多元化的技术事实调查机制。探索知识产权“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建立信用惩戒与信用修复机制。加大假冒专利、商标侵权、侵犯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代理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版权、植物新品种保护。综合运用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失信惩戒、刑事制裁等多种方式严厉惩治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针对违法案件多发易发的产业、电商平台和展会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农业农村局)

10.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形成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协同配合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完善知识产权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执法协作等领域开展合作,建设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行政和司法综合保护体系。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版权纠纷调解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更好发挥纠纷化解功能。(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健全知识产权“快保护”体系。依托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案件快速受理和科学分流机制,为重点产业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推进县(区)维权援助机构有效运转,构建上下联动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编制知识产权维权指引,加大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纠纷应对培训力度,指导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防范。建立保护名录,加强对重点主体、区域和环节的知识产权快速保护。开展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政企合作,建立执法协作调度机制,快速处理线上举报投诉案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12.优化知识产权“同保护”环境。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国内外、大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江苏分中心(连云港)工作站,探索建立重点企业海外纠纷应对指导机制,提升海外纠纷应对能力。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统筹进出口双向监管,严厉打击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连云港海关,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促进高效益转化运用,激励实体经济发展。

13.建设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载体。进一步畅通知识产权交易渠道,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评估和预警分析等服务。建立健全以技术需求为导向的知识产权供需对接机制,促进“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在知识产权运营领域的运用。汇集重点产业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源,组建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为知识产权产业化提供专业化服务。引导各类转化运用载体在信息、人才等方面加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提高专利转化效率。积极融入江苏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建设,打造高水平版权公共服务和版权交易双平台,多渠道盘活版权资产,加速版权价值实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

14.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运用。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着力在优势特色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战略产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贯彻《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设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促进创新成果转化运用。鼓励开展校企合作,支持高校师生承担版权开发项目,完善高校师生版权成果价值实现机制,激发版权创造活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教育局)

15.推进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开展知识产权惠农专项行动,通过专利技术强农、商标品牌富农、地理标志兴农,加强涉农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开展专利信息帮扶,引导乡镇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提升农业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水平。开展涉农产品商标品牌培育,加强涉农品牌宣传,打响一批“连天下”农业品牌。实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动地理标志与旅游产业、农耕文化相结合,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引领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区域样板。开展优质植物新品种培育专项行动,引导实施优质农作物和林木新品种培育。支持涉农涉林企业与科研机构、教学单位、学术团体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关键植物品种研发攻关,运用先进育种技术选育农作物和林木新品种,提高授权品种质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强化高品质服务供给,满足双创服务需求。

16.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与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对接,加快建设涵盖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等全门类知识产权数据分中心,实现县(区)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全覆盖。支持在连高校院所、图书情报机构等单位将自有专业数据库接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支持社会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开发信息服务产品,为社会公众和创新创业主体提供便民利民的专业化服务。围绕重点发展的产业行业,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分析运用,定期推送知识产权信息情报及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经营提供支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

17.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支持在连专利商标代理、无形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机构加速发展,推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保护维权、投融资等服务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布局,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群化、特色园区化发展。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与管理,探索建立分级分类评价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规范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8.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建立政府、银行、保险、担保多方联动机制,大力发展“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平台,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着力构建知识产权评估机制、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方便快捷的质物处置机制。引导知识产权评估、交易、代理、法律等服务机构进入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市场,为企业提供“全周期”咨询和融资服务,提升企业融资能力。推广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着力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人民银行连云港市分行)

19.厚植知识产权人才发展基础。积极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构筑知识产权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建立以创新能力、贡献效益为导向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机制,激发知识产权人才创新活力。实施“花果山英才计划”,健全人才引进相关奖励和便利政策,打造开放、共享、高效的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管理平台。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畅通知识产权人才流动渠道,活跃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市场,推动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紧缺人才、拔尖人才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企业流动。支持企事业单位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完善薪酬制度,使知识产权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开展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骨干人才评选,推进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打造一支支撑连云港知识产权发展的智库团队。(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人才办、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6月—2024年10月底)。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动员各地各部门参与创建工作,广泛宣传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增强全社会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11月—2026年5月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确立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和序时安排,定期召开协商推进会议,通报完成进度,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三)评估整改阶段(2026年6月—2026年9月底)。组织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估分析,查找问题不足,形成评估意见,明确整改提升方向和举措。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6年10月—2026年12月底)。落实评估整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收集、整理和归档相关资料,全面总结试点工作,做好迎检验收准备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创建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将试点工作纳入市政府重要议事议程,争取国家、省知识产权局指导支持,确保试点建设各项任务有力推进。

(二)强化督查考核。细化任务分解,建立目标责任制。完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长效机制,定期对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

(三)强化投入保障。将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知识产权工作需要,保持必要增长。优化知识产权支持政策,加大对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四)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定期发布重大知识产权事件和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的社会氛围,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