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2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资质荣誉
苏科机发〔2021〕242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苏发〔2018〕18号,以下简称“科技改革30条”),提升江苏产业自主创新水平,增强产业技术供给能力,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的通知》(苏研院〔2021〕29号),经企业申报、初审、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网上公示等程序,现确定南京泛在地理信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作为省研发型企业给予培育(名单见附件)。
请你们按照“科技改革30条”和《江苏省研发型企业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苏科技规》〔2018〕363号)的要求,把研发型企业培育工作作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本地区研发型企业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类创新主体的协同和联动,结合实际抓紧出台配套支持政策,落实研发型企业研发经费奖补和高层次人才奖补等支持措施,促进地方高技术服务业加速发展,为助推江苏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2021年度省研发型企业培育名单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