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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备案第一批南通市概念验证中心、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的公示

关于备案第一批南通市概念验证中心、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2023修订)》有关规定,经单位申报、县(市、区)审核推荐、答辩评审等程序,拟备案南通大学(先进纤维与生物材料领域)、北京大学长三角光电科学研究院(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为南通市概念验证中心,拟备案江苏集萃先进纤维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纤维材料产业领域)为南通市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9月29日—10月10日。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13-55018905;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1号楼307室。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