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宁委发〔2022〕1号)、《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委发〔2021〕1号)精神,按照市委创新办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省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支持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支持政策主要用于鼓励更多的企业积极参加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支持企业加强创新研发,通过项目化方式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和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并举发展。
二、主要内容
《细则》共条。第1-2条,明确了制定依据、时间和目的。第3条,说明了支持政策分为资金奖励和项目化方式支持,以及支持政策开展形式、金额和适用对象范围。第4-7条, 说明了支持政策兑现的具体工作流程。第8-9条,指出了对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的相关措施。第10条,说明了细则施行时间。
三、资金奖励办理时间及流程
资金奖励以正式公布当年通过高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时间为准,由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文件,六个月内予以奖励。
四、项目化支持办理时间及流程
项目化方式支持的政策条款,由企业根据当年项目申报通知自主申报,依据项目评价结果给予支持。
五、办理地点
南京市科技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
六、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处:夏应琪 (025)68786245
唐 玎 (025)68786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