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徐州经开区、徐州高新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商务、发改、财政、工信、住建、市场监管部门:
现将《徐州市推进实施家装家居改造建材产品购置补贴活动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徐州市商务局
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徐州市财政局
徐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
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江苏省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苏发改资环发〔2024〕1001号)和《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推进实施家装家居改造领域绿色建材产品购置补贴政策的通知》(苏商运〔2024〕418号)要求,结合徐州市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
(二)活动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补贴范围。一是智能家居类:智能门锁、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开关(含智能插座)、智能音响(箱)。二是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类:成品门窗、涂料、瓷砖、石材、木质地板、板材、墙板、墙布、墙纸、家具(含床架、床垫、沙发、茶几、桌子、椅子、柜类、全屋定制类)、吊顶(含龙骨)、灯具、卫浴洁具、洗水槽、升降晾衣架。三是居家适老化改造类:沐浴椅、坐式淋浴器、暖风机、呼救器、护理床、监控摄像头。鼓励个人消费者购买经过认证的绿色节能、节水产品。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品类执行。
(四)补贴标准。活动采用“折扣立减”方式发放补贴。个人消费者在公布的活动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产品,按照产品成交价的15%给予补贴,每户总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二、活动合作机构和参与主体
(一)合作机构。本次活动合作平台通过公开征选确定为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平台负责提供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及时提供真实完整后台数据等,及时识别骗取、套取政府补贴等违法行为,向有关机关提供相关证据。
(二)参与主体。参与活动的主体为自愿参加活动的家装家居产品销售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主体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市商务局官网向社会公开。确定的参与市场主体,作为活动服务终端,按活动统一流程提供服务。
(三)参与流程。参与市场主体按属地原则公开申报,县(市、区)商务部门负责审核,向市商务局报送审核合格市场主体,市商务局将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纳入到活动。
(四)参与要求。
1.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自愿报名参与活动,按要求如实提供信息,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且能够为消费者出具普通发票,销售产品为符合要求的建材产品,鼓励销售绿色建材产品。市场主体可开设线上线下专区,便利广大群众购置建材产品。
2.同意与确定的支付结算平台签订协议,对接完成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准备工作,能够实现支付时直接扣减补贴金额并在支付结果及记录中显示。
3.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有较大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4.参与活动市场主体对家装家居产品标准和质量等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全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线下销售门店在显著位置张贴承诺书。承诺杜绝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如不符合,立即取消参与活动资格,责令退还补贴。
三、补贴流程
1.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购买建材产品,鼓励购买绿色建材产品。
2.个人消费者通过活动合作支付机构提供的支付方式进行消费,并提供购买人身份信息、房产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或新购房备案合同信息),系统判定消费者购买资格及政府补贴金额,在购买产品支付环节直接抵扣,消费者仅需支付最终成交价格扣除补贴后的应付金额。
3.市场主体提供销售明细供商务局审核后由合作支付机构进行补贴打款。
4.消费者参与活动,购买符合要求的建材产品并开具发票。发票和小票上应注明“家装家居购置补贴”字样,用于配合相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时调用。发票价格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四、补贴规则
(一)审核流程。合作支付机构按批次提供申请审核信息报市商务局审核确认。
(二)清算流程。合作支付机构采用T+X模式对参与活动市场主体进行资金结算,其中商品销售款(不含政府补贴)在T+1工作日清算(节假日除外),政府补贴款经审核确认后,于X日(最长不超过30天)划拨至参与活动市场主体对公账户。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如发现商家存在违规行为,补贴资金予以追回。
(三)退货规则。2025年1月15日后原则上不允许退货。如发生退货情形,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商家同时将已拨付的商品补贴资金退还,未拨付的不再拨付。消费者于2025年1月15日前必须提货完毕,否则视同未销售,由企业退还补贴资金,在2025年1月31日前退回专项活动账户;企业应向消费者做好沟通解释,避免产生舆情。
(四)补贴时间。消费者享受补贴起点时间为省商务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实施家装家居改造领域绿色建材产品购置补贴政策的通知》(苏商运〔2024〕418号)正式印发之日(2024年10月25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消费者自10月25日至我市平台开通之日前,在我市参与活动的商户购买补贴范围内家装家居商品的,通过“云闪付APP”采取事后申报的形式参与活动,同样享受补贴。同时,补贴资金按批投放,先到先得,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活动结束。
五、监督管理
市商务局汇总合作支付机构资金结算信息,经第三方机构审计后确定补贴金额,并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市财政局根据市商务局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拨付至合作支付机构。合作支付机构要加强资金支付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划拨到活动市场主体对公账户。活动期间,统一活动标识等素材,统一制作印发活动宣传物料。通过主流媒体、网络平台、移动客户端等多渠道、多维度特色宣传造势。
六、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上下游、产供销、线上线下各类经营主体开展活动;负责组织对消费者提供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资金分配方案,配合市财政局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对补贴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与市财政局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补贴资金保障,确定补贴资金支出预算,审核补贴资金支出方案并拨付资金。会同市商务局进行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引导绿色建材产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购置补贴活动,推动绿色建材产品下乡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围绕绿色、环保、智能等方向,提出活动支持的绿色建材产品范围和品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推行旧房改造、厨卫局部改造的惠民产品和服务,组织行业协会、家装家居龙头企业开展进社区、进基层活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和价格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和价格欺诈行为。
七、附则
(一)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有权修改本次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销售门店、企业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活动结束日止。
附件:家装厨卫“焕新”工作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