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江苏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3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政策主题: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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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江苏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江苏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厅起草了《江苏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已于2021年10月28日通过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对相关反馈意见吸收整理,现将修改后的《江苏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再次公开向公众及有关部门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到厅渔政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冯均健,电话(传真): 025-86381180,邮箱:3023257802@qq.com。

附件:江苏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 江苏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