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企业的公告(2023年第2批)

发布时间:2023-02-02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安全生产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全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企业的公告(2023年第2批)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应急规〔2022〕1号)规定,现将新申请经评审通过的江苏炼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63家企业、材料审核符合直接定级的液化空气(扬州)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和符合直接定级条件经抽查通过的扬州金珠树脂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企业名单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2月1日  

附件: 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