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2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安全生产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应急规〔2022〕1号)规定,现将新申请经评审通过的江苏炼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63家企业、材料审核符合直接定级的液化空气(扬州)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和符合直接定级条件经抽查通过的扬州金珠树脂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企业名单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2月1日
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
2022-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