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3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融资促进,引导扶持
根据《南通市地方农业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实施暂行办法》(通财农〔2020〕40号)文件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对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南通地区开展的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业务所发生的贷款利息,给予符合条件的申报农业经营主体所执行贷款合同中超过合同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部分的50%贴息;按照《南通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农业融资担保贷款财政扶持暂行办法》(通财农〔2021〕9号)文件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申报农业经营主体所执行的贷款合同中超过合同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部分的80%贴息。截止2021年12月31日,到期且已结清本息的贴息项目共计333笔,贷款金额21,304.4万元,贴息资金共计562,396.74元。
现将贴息名单及贴息资金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513-85594117。
附件:2022年南通市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明细清单(第一期)
南通市财政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