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宿迁市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标准化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宿迁市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

宿标推办发〔202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标准化战略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省、市对标准化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促进标准有效供给,根据《宿迁市地方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公开征集2023年度宿迁市地方标准立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为主线,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大力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共享、转化和运用,增加公益性地方标准有效供给,推动我市“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要求

申报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能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能顺利进行;完成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优先。项目牵头人应从事相应领域的生产、服务、管理或研究工作,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相当职务,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基础知识。

申报项目:需要在本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管理和服务要求;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与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效益提升结合紧密,与优势产业耦合度较高,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协调一致;无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含制修订计划);无《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列不予立项的情形;符合省对我市制定地方标准范围的批复:“在满足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农业农村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范围”。

(三)立项原则

1、服务中心,需求引领。围绕“十四五”规划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改革创新目标,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民生保障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宿迁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2、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申报项目技术要求处于所涉领域市内先进水平,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成果、科技专项研究成果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标准;在经济上合理可行,符合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能够满足市场发展需求。

3、部门推荐,编写规范。在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获得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并推荐。标准草案编写符合地方标准编写要求,内容全面,结构清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协调一致,适用性强。标准内容与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协调配套。在全市范围内广泛适用,发布后能在全市得到全面有效推广实施。

二、申报范围和立项重点

(一)农业

申报范围:优质稻米、绿色蔬菜、特色水产、规模畜禽等我市优势特色产业;选择优势推广品种、现代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冷链物流、农业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产品品牌培育、“互联网+”现代农业、农业绿色发展、乡村治理和农村公共服务等领域。

立项重点: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促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开展江苏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宿迁市“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的通知》等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完善我市重点打造的优势特色农业全产业链、重点关注的农村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标准。

(二)服务业

申报范围:金融、交通运输、物流快递、商贸流通、科技服务、“新基建”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养老服务、家政服务、文化旅游、体育休闲、文化创意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教育培训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

立项重点:围绕落实江苏现代服务业发展实际以及《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制定完善服务基础设施、内容提供、质量管理、效益评价、安全保障、设施布局和运营服务等标准。

(三)社会事业

申报范围:常态化疫情防控、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自然灾害防御、政务服务、园区建设、基层社会治理、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等领域。

立项重点:符合我市社会治理实际需要和《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确定的工作重点,可以在全市推广的社会治理和基本公共服务经验。

(四)修订标准

“标龄”超过5年或经复审确定需要提前修订的已发布地方标准,可提出申报地方标准修订项目。

三、申报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报送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提交《宿迁市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式样见附件)、地方标准草案(按照GB/T 1.1-2020要求编写)。上报材料需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二)时间进度安排

1.申报阶段:2023年3月31日前。

2.论证评估阶段:2023年4月底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提交建议立项项目名单。

3.市市场监管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2023年宿迁市地方标准立项项目名单,5月中旬经公示后下达立项计划,确定 2023 年宿迁市地方标准立项项目名单。

(三)报送方式

申报者准备申报材料,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后报至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汇总上报,市级单位可汇总本单位申报项目后报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需在《宿迁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纸质材料上盖章。

项目申报书请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http://scjgj.suqian.gov.cn/)

(四)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洪泽湖路583号313室

联系人:蔡莹,电话:0527-84358617,地址:宿迁市市场监管局南区313 办公室,邮箱:sqbzhc@163.com。

 

附件:《宿迁市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式样

 

宿迁市标准化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6日               

附件: 《宿迁市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式样.docx